更新时间:2022-2-23 15:21:37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颁发证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办学地址: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2 号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费
(元/年
招生计划
)
普高
中职
1
5102
计算机类(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
3900
172
82
90
2
5501
艺术设计类(广告艺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900
90
42
48
3
550114
室内艺术设计
3900
120
52
68
4
4405
建设工程管理类(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
3900
150
90
60
5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500
75
45
30
6
530605
市场营销
3500
75
45
30
7
530701
电子商务
3500
75
45
30
8
5401
旅游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3500
150
90
60
9
540202
烹饪工艺与营养
3500
75
45
30
10
500113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3900
75
45
30
11
500405
空中乘务
3900
45
30
15
12
500606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3900
75
45
30
13
570201
商务英语
3500
23
15
8
14
52080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500
75
45
30
15
570102K
学前教育
3500
150
75
75
16
570307
健身指导与管理
3500
75
45
30
合计
1500
836
664
注:最终以安徽省教育厅下达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已参加安徽省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四、报名时间及办法
3 月 26 日 10:00 至 3 月 31 日 16:00 考生登录高考报名网站(gkbm.ahzsks.cn)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报名流程详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www.ahzsks.cn)公告栏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五、文化素质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卷面分值为300 分。测试范围参见省考试院发布的《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
测试时间:2021 年 4 月 17 日 上午 9:00-11:30
考点设在各市、县,考场信息见“文化素质测试准考证”。
六、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报考我院且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要参加我院组织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因疫情防控要求,我院采取线上测试。
(一)准考证领取和缴费
全省文化素质测试合格的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www.acac.edu.cn),在“分类考试招生服务平台”上进行报名、缴费并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核测试
测试类别
测试时间
备注
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
4 月24 日-4 月30 日
校考:网络在线测试。考生可提前预约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办法在我院招生网和招生办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七、录取工作
(一)组织领导: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组织录取。
(二)录取成绩的计算规则:
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分类考试招生考核综合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70%+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30%。
中职毕业考生分类考试招生考核综合成绩=职业技能测评成绩× 70%+全省统一文化素质考试×30%。
(三)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考生入学测试成绩和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集体研究划定录取分数线。对于线上考生,遵循“志愿优先”原则, 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 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第二专业志愿录取未满额,则根据考生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录取未满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经考生同意,可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否则不予录取。录取时,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四)录取确认:
学校预录取:2021 年5 月8 日,在我院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考生录取确认:参加分类考试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5 月12 日至13 日登录志愿填报网站(gkbm.ahzsks.cn)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八、招生监督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学院纪委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全过程参与和监督。
对在分类考试招生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已被录取进入学院学习的,报教育厅取消其学籍。凡在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有徇私舞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严肃查处。对考试招生中的责任事故严肃问责。
九、学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理工类、艺术类专业3900 元/学年,文史类专业 3500 元/学年)
十、奖励资助政策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学院奖学金、特困基金、减免学费及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政策或项目,以奖励成绩优秀或资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学院在安徽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民生工程绩效评价工作中,多次获得“优秀”等次。
十一、附则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我院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其他须知:
学院网站:www.acac.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51-65148006
招生申诉电话:0551-65148157(纪检监督)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 jiancha@ahed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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