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2-24 9:30:04
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根据省招委会《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校址:学院分为哈尔滨校区和海伦校区。哈尔滨校区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双路348号。海伦校区地址:海伦市学府路16号。
邮政编码:150088。招生网址:www.hngzy.edu.cn。
电子邮箱:zhaoshengban@188.com。
招生咨询电话:(0451)86355551、85955551、86708730。
第三条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科目并且成绩合格,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任组长,负责招生考试的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考试具体工作设运行组、考务组、监察仲裁组、安保组等,具体负责考试具体实施及监察工作。
第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三章 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报名参加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是符合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报考条件要求的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七条 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最终招生计划可在学院官网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查询。
第八条 采用全日制授课学习方式的考生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人,住宿费600元/年/人(其中,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设施农业与装备专业减免三年学费)。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类型的考生,采用线上线下教学模式减免三年学费。
第四章 报名方式及流程
第九条 报名方式及流程详见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2021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
第五章 测试形式和内容
第十条此次高职扩招测试时间为2021年11月13日,由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组织远程面谈测试,依据面谈测试成绩录取。
第十一条 面谈测试成绩总分为400分,考生面谈测试成绩由主考官打分+第一副考官打分+第二副考官打分组成。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根据考生面谈测试总分进行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面谈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考生专业志愿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项面谈测试顺序及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单项面谈测试成绩排列顺序为主考官、第一副考官、第二副考官。凡被我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确定录取的考生,学院将于11月18日前在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中将严格贯彻教育部和黑招委有关文件精神,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如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的考生,一经发现将严格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18号)令执行,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备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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