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更新时间:2022-2-26 13:21:08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1936年建校,2003年组建高等职业院校,是以现代农业为办学特色的全日制普通公办高等职业院校,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学院占地面积353996.9平方米,校舍面积26万余平方米。是财政部、教育部“双高计划”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院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重庆市首批优质高职立项建设院校,重庆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1+X”证书制度改革试点院校和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学校团委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荣誉称号。学院是重庆市农机高端应用人才星火计划培养基地、重庆市三峡库区移民劳动技能培训基地。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基础设施完善,校园环境优美,师资力量雄厚。设有动物科技学院、农林科技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工智能学院、通识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8个教学单位43个专业,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10000余人,已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招收留学生35名。

 

当前全院师生员工正秉承“德厚学勤、技高业精、工于继承、志在创新”的校训,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大力加强内涵建设,不断强化现代农业办学特色,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培养高质量的现代农业所需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建设重庆前列、行业领先、全国一流的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而不懈奋斗!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3日—9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二)报名地点

 

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行政楼107)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

 

(三)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下述考生不得报考: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校生和2021届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流程

 

1.资格初审

 

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由我校初审,考生报名时须提供①本人身份证、②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和人口增减页)、③学历(力)证明、④《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详见附件,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提前如实完整填写)、⑤蓝底电子登记照(不需冲印,相片规格:尺寸480×640像素,大小为20-40K,JPG格式,背景浅蓝色)、⑥相应身份证明(如退出现役证、在渝企业劳动合同、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在渝基本医疗保险等)等材料。相应材料未提供完备的不能报名。

 

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报考人员,我校收取复印件(报名结束后所有材料均不退还,请考生自行提前留底)。

 

2.报名要求

 

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身份类别。

 

退役军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最终审核):须具有我市户籍(提供本人户口簿),并持有《退出现役证》。具体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为准。

 

下岗失业人员(市人力社保局最终审核):须具有我市户籍(提供本人户口簿),并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

 

农民工(市人力社保局最终审核):1.重庆市户籍者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户籍所在地在国家统计局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首位为“2”的;(2)考生户口簿地址有“XX村XX组”的;(3)考生户口页或户口簿上有“农村”或职业中有“粮农”的。2.非我市户籍者在其户口簿、户口页上有“农村”或职业中有“粮农”或地址上有“XX村XX组”且有6个月(含)以上在渝务工证明,在渝务工认定应以劳动合同证明、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为依据。

 

高素质农民(市农业农村委审核最终审核):年龄在18—60岁之间,持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2016年以后经培训认定的有证书,2016年以前培训认定的暂无证书)或者为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农村社会服务组织带头人、农业技术人员、乡镇致富带头人。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①具有我市户籍(提供本人户口簿);②在渝务农6个月及以上【《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上简历须为务农,应提供务农证明】

 

企业员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医保局最终审核):须为在我市累计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与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市内和市外户籍在职员工。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提供报名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情况信息;市医保局负责提供报名人员医疗保险参保情况信息。

 

注意事项:在渝企业劳动合同,在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含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渝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保险证明可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医保局网上打印。我校留取复印件。

 

3.信息采集

 

报考人员所有报名材料提交齐全且初审合格后,我校将按要求完成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意向、免试资格等。完成后即时打印信息确认表1份交考生核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报考类型、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用于接收录取通知书)等关键信息,并签字确认。

 

4.资格复审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将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复审报考人员资格,对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学费

 

(元/年)

学制(年)

计划数

动物科技学院

畜牧兽医

6000

3

108

农林科技学院

园艺技术

5500

3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5500

3

经济管理学院

移动商务

5500

3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5500

3

 

备注:2021年我院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总计划108名(其中:退役军人5名),我院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http://www.cqsxedu.com/dz)。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10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00分计。

 

五、录取办法

 

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为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资格复核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免试录取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换录。

 

六、教学方式

 

我校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养。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七、入学安排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八、考生待遇

 

考生被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后,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相同。

 

九、学历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十、资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十一、重要声明

 

我校从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相关工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十二、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科龙路8号

 

招生电话:023-58800223

 

学校网址:http://www.cqsxedu.com/

 

招生网址:http://www.cqsxedu.com/dz/

 

十三、本简章由重庆三峡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相关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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