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2-3-17 8:13:31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章程


一、总则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 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函〔2021〕337 号)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本章程适用于我(院)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在川招生代码:5799)

 

三、办学性质与层次

 

公办高职专科

 

四、报考对象

 

已参加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招生报名并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为符合我省 2021 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以及在岗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

 

考生只能报考面向本类别招生的专业。

 

 五、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11月21日

 

2.考试地点: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四川省阆中市河东大道107号)

 

(二)考试方式及要求

 

1.考试形式:面试(职业适应性测试)。

 

2.考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仪容仪表、沟通与交流能力、职业素养(思维思辨能力、专业意愿趋向等)三方面,满分350分。

 

(三)成绩查询

 

2021年12月7日   考生登陆学院网站招生就业处网页,查询考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

 

六、录取规则

 

1.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

 

2.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遇同分则按“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考官评分成绩高者优先,录满为止。如有专业未完成计划,可以调剂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且填报专业未有空余计划,则作退档处理。

 

免试: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高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七、新生入学

 

(一)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2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或网上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就读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河东大道107号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

 

(三)资助政策:学生入学后按现行规定享受学生资助。对于采取弹性学制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参评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次数,享受助学贷款贴息政策的时间,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年限,原则上与基本学制学生相同。自主就业(“自主就业”身份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证)的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享受学费减免资助,学费减免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由学生自行负担;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专科(高职)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

 

八、学习方式

 

弹性学制,采用网络课程、集中面授与企业实践相结合的学习形式,毕业时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时、学分。

 

学时要求:总学时不低于2500,同时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

 

九、学费标准

 

我校按四川省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并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学费标准,住宿费、代管费等另行通知。退役军人学费减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

 

十、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扩招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扩招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一、工作进程安排

 

2021年11月21日  考生到学院考试

 

2021年12月7日   考生登陆学院网站招生就业处网页,查询考试成绩及拟录取情况。2021年12月13日  考生登陆学院网站招生就业处网页,查询录取情况。

 

2021年12月14日   学院开始邮寄录取通知书

 

十二、其他事宜

 

(一)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在11月21日参加考试时,应执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或电子版)和天府健康通绿码。

 

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如有新的要求,以招生就业处公告为准。

 

(三)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河东大道107号

 

(三)咨询电话:0817-6632388、6790588、6632166、6636388

 

(四)纪检监督电话:0817-6632278

 

(五)学校网址:www.ncvcct.com

 

(六)学校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s://zjc.ncvcc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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