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3-23 16:39:56
2021年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国标代码:14620,填报志愿代码:5377
三、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安宁市昆畹中路23号
四、办学类型与层次: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专科层次学历教育资格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由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管,业务接受云南省教育厅指导。
五、证书颁发:学生学业期满考试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大专毕业证书。
六、报考条件:报考学院的所有考生均须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七、学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事业性收费以及教材费、大学生医疗保险费、入学体检费等代收费用。事业性收费标准已报经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学院学生每学年收取学费5000元。
八、录取规则: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规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设专业“级差”。对相同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缺额专业录取;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三)对于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学校认可其加分。
(四)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同等对待;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九、其他
(一)学院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材料按规定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向学院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同意方可延期报到,请假延期报到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退回其户籍所在地。
(三)学院不委托社会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云南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十、学院招生就业与培训处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871-68691682
(二)学院网址:www.ynit.edu.cn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与培训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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