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2-3-23 19:45:25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院全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0824,河南省招生代码:6261,6264(软件及中外合作办学类专业)。在其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代码为准。

 

办学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址: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条 学院简介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属专科层次学历教育。学院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列入教育部“双高计划”建设单位。

 

学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秉承“创新、质量、开放、融合、发展”的发展理念和“学生为本、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坚持“质量立校、全面提升、追求卓越、跨越发展”的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内涵建设为中心,实施目标导向的人才培养战略。学院立足河南,面向全国,为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一线培养专业能力强、职业素养高的“知识型、实践型和创新型”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

 

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河南职业技术学院)。经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考试后,成绩合格者还可获得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院毕业生由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就业报到证。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三条 招生对象

 

已取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各类考生。

 

第三章 培养形式

 

第四条 培养形式

 

培养形式:全日制。软件技术专业学制2年,其余专业学制均为3年。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五条 招生计划

 

招生总计划由河南省教育厅确定。招生省份:河南、海南、内蒙古、甘肃、青海、新疆。各地投放计划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确定,无预留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由学院根据社会需求、教学资源等多种因素统筹分配。

 

第六条 招生批次

 

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确定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七条 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全面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录取批次,全部进行网上录取。

 

1.提档比例: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商的比例提档。

 

2.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对进档考生分配录取专业。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招生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对其作退档处理。对于成绩相同的考生,采用考生所在地招办统一的排序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如所在地招办无统一的排序规则,则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3.报考我院美术、音乐等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我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专业成绩采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应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若所在省市有统一的投档规则,则按照统一规则投档,若所在省市没有统一的投档规则,按照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进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总成绩相同者,先按专业总成绩排序,专业总成绩仍相同者,再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序。

 

4.对于符合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加分(降分)投档或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加分(降分)接收投档或优先录取。

 

5.各专业教学使用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6.各专业录取考生不限男女比例。

 

7.各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事项

 

第八条 收费

 

学院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物价部门制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标准为文科类专业:37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4200元/生˙年(智能焊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等10个理工类优质专业学费上浮15%至48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000元/生˙年,软件类专业:8100元/生˙年;住宿费收费标准:600元/生·年。

 

第九条 奖、助学金

 

学院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习。以国家奖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减免学费、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具体项目及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4、国家助学贷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5、学院综合奖学金,每年:一等2000元,二等1500元,三等1000元。

 

6、勤工助学政策、学费减免政策及临时困难补助政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对家庭困难学生帮扶力度。

 

第十条 合作办学

 

学院与美国夏威夷大学卡比奥拉尼学院(KCC)联合办学,开设了3个专业: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数字媒体技术,学费收费标准均为10000元/生·年。

 

第六章 学院地址与联系方式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高校园区平安大道210号

 

官网网址:http://www.hnzj.edu.cn

 

咨询电话:0371-69307333  6930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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