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3-26 20:38:43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简章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55年,占地面积728.5亩。有金殿、杨林两个校区,学校下设生态环境工程学院、园林园艺学院等8个二级学院,1个通识教育中心,全日制大中专学生16000余人,图书馆藏书资料70.4万册。有专任教师417人,博士16人(含博士后1人),硕士214人,教授23人,副教授(含副高)82人,“双师素质”教师204人;有3名省级教学名师、6名省级教学名师、1名全国林业和草原教学名师、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突出贡献奖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奖1人;拥有4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高水平科研创新团队,4个省级名师工作室、2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1个省级辅导员名师工作室、1个省级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示范中心、1个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1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项目、1个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门创业创新课程项目;有3个校企共建生产实训基地项目,78个校内实践教学基地,60个校外实践基地,其中8个为省级高职示范实训基地。被云南省教育厅确定为云南省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
位,是我国西南地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林业类高等职业院校。
一、学校信息
学校名称: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758 省内招生代码:5347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 制:三年
二、办学地址
学校现有金殿和杨林两个校区,学校对两校区实行统一管理,2021级专科生的校区分布按照我校两校区建设规划和办学实际确定。
1.金殿校区(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787号)
2.杨林校区(昆明市嵩明县杨林职教园区文海路)
三、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
1.学费:执行学分制收费,修满学业学分及素质学分的学生可在3-5年内毕业;收费标准按5000元/年•人预缴,以“学年初预缴,学年终核算,毕业季结算”的方式结算。
2.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标准收取,400—800元/年·人。
四、招生对象及招生计划
(一)招生对象
已参加云南省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考生(含中专、职高和技校学生)均可报考。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计划类别
序号
专业代码(新)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合计
办学地点
普通计划
1
410201
林业技术
3
20
杨林校区
2
410206
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
3
20
杨林校区
3
410205
经济林培育与利用
3
40
杨林校区
4
410208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3
60
杨林校区
5
410209
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
3
30
杨林校区
6
410211
林业信息技术应用
3
50
杨林校区
7
420801
环境监测技术
3
30
杨林校区
8
420802
环境工程技术
3
50
杨林校区
9
420805
环境管理与评价
3
30
杨林校区
10
410201
林业技术(中加交流项目)
3
15
杨林校区
11
420801
环境监测技术(中加交流项目)
3
15
杨林校区
12
410213
木业产品设计与制造
3
60
杨林校区
13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40
杨林校区
14
480103
家具设计与制造
3
60
杨林校区
15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30
杨林校区
16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3
40
杨林校区
17
410105
园艺技术
3
70
杨林校区
18
410202
园林技术
3
70
杨林校区
19
440105
风景园林设计
3
50
杨林校区
20
440104
园林工程技术
3
80
杨林校区
21
530102
资产评估与管理
3
30
杨林校区
22
530301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
50
杨林校区
23
530605
市场营销
3
35
杨林校区
24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140
杨林校区
25
51020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110
杨林校区
26
510204
数字媒体技术
3
50
杨林校区
27
510207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
100
杨林校区
28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3
50
杨林校区
29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
50
杨林校区
30
410210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
3
90
杨林校区
31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85
杨林校区
32
540113
休闲服务与管理
3
85
杨林校区
33
590401
现代文秘
3
50
杨林校区
贫困专项计划
34
410201
林业技术
3
20
杨林校区
35
410206
森林和草原资源保护
3
20
杨林校区
36
410205
经济林培育与利用
3
20
杨林校区
37
510205
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利用
3
40
杨林校区
38
410209
自然保护地建设与管理
3
20
杨林校区
39
420805
环境管理与评价
3
20
杨林校区
40
410202
园林技术
3
20
杨林校区
41
440104
园林工程技术
3
20
杨林校区
42
410210
森林生态旅游与康养
3
20
杨林校区
43
54010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
20
杨林校区
44
540113
休闲服务与管理
3
20
杨林校区
45
410213
木业产品设计与制造
3
20
杨林校区
46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
20
杨林校区
47
480103
家具设计与制造
3
20
杨林校区
48
510213
林业信息技术应用
3
20
杨林校区
49
530605
市场营销
3
20
杨林校区
合计
50
52
备注:最终招生专业和计划数以教育主管部门发布为准。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 年 3 月 23 日 9:00 至 3 月 26 日 18:00(具体时间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正式发文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办法:考生登录“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点击“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工作网”,在“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考;考生进入报名页面后,“招生院校”请选择填报“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5347)”。考生报名后,请保存提交,考生须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18 时前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三)考试费:根据相关文件规定,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不向考生收取考试费。
(四)信息公布方式:我校单独招生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信息网(www.ynftc.cn/zsxxw/ddzs2)公布。
六、考试方式
(一)普通高中生
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分数+职业适应性测试” 的评价方式。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分数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 11 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各等第量化分数为:A 等 20 分、B 等 16 分、C 等 12 分、D 等 8 分,量化分数满分为 220 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1)测试内容及分数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从职业意识、职业潜质、职业技术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本项成绩满分200分,具体以我校公布的单独招生考试大纲为准,测试时间10分钟。
(2)测试时间:拟定于4月10日、11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测试平台: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具体测试操作流程详见我校官网公布的操作指南)。
(二)三校生和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考生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考试采用及职业技能均采用远程网络考试方式进行。
1.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科目:综合试卷:语文80分、数学50分、英语50分,政治40分,总分 220 分。。
(2)考试大纲:以《云南省高职院校招生考试说明》为准。
(3)考试时间:2021 年 4 月 7 日下午 15:00,时间 60 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
(4)考试地点:考生自行安排在网络良好、安静的场所;
(5)考试平台: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具体测试操作流程详见我校官网公布的操作指南)。
2.职业技能测试
(1)测试内容及分数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从职业意识、职业潜质、职业技术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本项成绩满分200分,具体以我校公布的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为准,测试时间10分钟。
(4)测试时间:拟定于4月10日、11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5)测试平台:中国移动“云考场”平台(具体测试操作流程详见我校官网公布的操作指南)。
(三)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确定原则
1.普通高中生按11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排序。按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不低于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对于报考我校多个不同专业,学校以考生志愿顺序确定考生面试类别。进入“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名单于2021年4月8日18:00前在我校单独招生网站(www.ynftc.cn/zsxxw/ddzs2)中公布,考生自行上网查询。
(2) 三校生根据招生专业计划数和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不低于2倍的比例确定各专业类别面试分数线和面试考生名单。对于报考我校多个不同专业,学校以考生专业志愿顺序确定考生面试类别。进入“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名单于2021年4月8日18:00前在我校单独招生网站(www.ynftc.cn/zsxxw/ddzs2)中公布,考生自行上网查询。
七、录取办法
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原则严格按照《云南省2021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执行。
八、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五)凡被我校录取的建档立卡户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读期间可享受助学金,可通过录取院校“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九、检查监督
严格按照国家及云南省有关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尽职尽责,秉公办事,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招生、考试、录取等各项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参与整个单独招生工作过程,向社会公开投诉电话,热情为广大考生服务,实施阳光招生。
纪检监督投诉电话:0871--65010122
招生办公室电话:0871-6501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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