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2-4-2 16:35:01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山西旅游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  13697

 

2.校址:太原市小店区坦东街29号        邮政编码:  030031

 

3.办学地点:太原市小店区

 

4.学校网址:http://www.sxtvi.com.cn

 

5.办学性质:公办

 

6.办学层次:高职

 

第二章     招生

 

第二条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成立单独招生领导组,全面负责学院单独招生工作,制定单独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单独招生领导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2022年单独招生专业、学费

 

序号

院校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元/年)

计划

1

13697

旅游管理

540101

3

4000

50

2

13697

烹饪工艺与营养

540202

3

4000

50

 

第三章  报名

 

第四条  报考条件

 

1.已履行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并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在中学期间各科会考成绩无不合格记录。

 

3. 在中学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第五条  考生志愿填报办法和要求

 

1.单独招生考生志愿填报实行网上填报,报名网址统一为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s.cn

 

2.网上志愿填报时间为3月26日-28日

 

3. 考生凭本人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考生号”和登录密码登录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志愿和两个专业志愿及“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第六条 报考信息确认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络远程履行报考信息确认手续。同时提供《山西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生报考登记表》(报考院校网上下载)、《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持就读学校证明)、高考数码像片、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具有实践经历人员(高中阶段学校毕业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  选拨

 

第七条 选拨方式: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为减少人员聚集,学院在确保安全、保密、考试公平的提前下,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考评组进行网络远程考试和面试。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根据学院专业选拔培养要求,普通高中毕业生的高职单招,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试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远程考试方式,一般包括通用技术基础、职业倾向和职业潜能等内容。文化素质占比30%,职业适应性测试占70%。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的高职单招,要进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远程考试方式,考察学生专业综合能力;技术技能采取远程面试,考察学生岗位能力等。面试占30%,远程考试占70%。

 

具有实践经历人员的高职单招,要进行“面试+职业技能考试”,职业技能考试采用远程考试方式。

 

第五章  录取

 

第八条  录取体制

 

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高校招生录取体制。

 

第九条  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情况、专业面试成绩以及专业招生计划数确定专业录取控制线。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条  身体健康要求

 

以国家规定为准,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院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考生须参加各县(市、区)招办组织的身体体格检查。未参加体检的考生不能参加学院的单独招生录取。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将审定后的拟入选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http://www.sxtvi.edu.cn)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报省招生办审核、录取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咨询电话:0351-7972696    0351-7973253

 

咨询地点: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办 网络查询:www.sxtvi.com.cn

 

第六章     监督

 

第十四条  单独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申诉电话:0351-7978552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五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由山西旅游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2年山西旅游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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