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更新时间:2022-4-20 7:51:00

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校实施高招“阳光工程”,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一条:学校同意并执行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有关投档的政策规定,服从江西省录取批次安排,执行江西省划定的分数线。

 

  第十二条:考生意愿和录取顺序

 

1、  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或专业志愿优先,依据分数,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江西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  德育考核合格。身体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结果在网上公布。

高考信息不断变化,精英高考网www.91post.com提供的高考资讯、成绩查询、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教育部门的信息为准!

Copyright 版权所有

精英中考网 粤ICP备1402900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