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4-24 7:59:22
2022年南通职业大学提前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学校全称:南通职业大学。
学校代码:1310。
学校办学地址:主校区(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海门校区(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广州路511号),其中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建筑室内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室内艺术设计专业第一学年在海门校区学习(根据招生情况可能有所微调),第二、三学年在主校区学习;其余各专业三年均在主校区学习。
学校简介:南通职业大学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国有公办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地处“上海经济一小时圈”——南通,是国家首批创建的职业大学,是国家“双高”计划高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办学四十年来,名师云集,人才辈出,以“厚德远志,格物致知”为校训,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严谨、求实、勤奋、创新”的优良学风。学校毕业生均高质量就业,连续十多年被江苏省政府授予“江苏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工作A类院校”。
招生层级: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通职业大学。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就业处。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与监管下,在纪委部门的监督下,学校组织招生录取,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学校招生计划的设置主要根据我校的办学条件、师资状况和社会需求而定。
我校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学生可以自由选择。
注:最终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
招生对象为江苏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报考要求:
1.已参加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
2.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
二、报名及志愿填报
2022年高职院校提前招生校测和录取工作分两轮进行。
第一轮:3月9日至11日,考生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可向我校提出申请,可以填报我校的六个专业志愿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截止时间为3月11日17:00。
第二轮:4月13日9:00至15:00,如我校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向我校提出申请,可填报6个专业并明确专业调剂意向。
已被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须向高考报名地县(市、区)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再参加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
三、考核办法
我校普通类专业考核采用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学生职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总分100,以网络远程面试的形式进行。第一轮填报我校的考生面试时间安排暂定在2022年3月26日。第二轮填报我校的考生面试时间安排暂定在4月23日。具体安排请于3月20日前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https://zsw.ntvu.edu.cn/)。艺术类专业使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及相应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等进行录取,学校不再组织专业测试。
政策加分: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予以加分:
(1)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
(4)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
总成绩计算: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各科合格为10分,不合格为0分,满分100分。
普通类总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换算成绩+职业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政策加分;
艺术类总成绩=学业水平测试换算成绩+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政策加分。
第五章 录取规则
我校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1、 我校所有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普通类和艺术类考生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考生总成绩相同: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依次按校测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依次按省艺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 “3+2”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录取,其他专业全部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3+2”专业考核方式及总成绩计算办法与其他专业一致,具体办法见第四章第三条)。
3、 体检要求
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注:报考空中乘务的考生除满足2022年提前招生录取的基本要求外,建议满足: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举止端庄;2.身高女性162cm-173cm,男性173cm-184cm;3.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不低于4.8;4.色觉、嗅觉正常;5.面部、颈部、手部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6.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7.无精神病史,心理正常,无慢性疾病史,没有做过重大外科手术,肝功能正常;8.无口腔异味,脚部无明显内外八字。9.我校对空中乘务专业的学生,在新生报到后将进行统一面试,对照条件差距较大的学生将动员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第六章 其他
我校校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1250元(苏价费【2002】369)。
学校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煜峰奖学金、海正奖学金、万洲奖学金、科聚亚奖学金、智和兴奖学金、林森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专门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助力学生完成学业。
第七章 附则
1、按照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已被我校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2年6月的普通高考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2、提前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3、本章程由南通职业大学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校地址:南通市青年中路89号(南通大饭店东,南通市公安局西)
邮政编码:226007 联系人:李老师、杨老师
招办咨询电话:0513—81050716、81050718
咨询QQ:1453339302 传真:0513—81050717
招生监督电话:0513-81050825
招生监督邮箱:zdjw@mail.ntvu.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s://zsw.ntvu.edu.cn
微信公众号:南通职业大学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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