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更新时间:2022-4-27 11:42:12

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考试章程


经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将在2022年继续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为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开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信息

 

学院全称: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448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西圣林街333号

 

第二条 办学层次

 

学   制: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毕业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为认真贯彻省教育厅要求,更好地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开展单独招生考试工作。

 

第四条 报名条件、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凡符合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2年高职单招考试。

 

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   业

计划

备注

1

大数据与会计

50

 

2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40

 

3

市场营销

30

 

4

健康管理

40

 

5

连锁经营与管理

30

 

6

电子商务

50

 

7

跨境电子商务

30

 

8

现代物流管理

30

 

9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10

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0

 

11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0

 

12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0

 

13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40

 

14

空中乘务

30

 

15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30

 

16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17

影视多媒体技术

30

 

合计

600

 

 

注:招生专业及计划以上级批复为准。

 

第五条 考试形式及时间

 

1.测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

 

2.考试形式:网络远程面试(面谈)

 

3.考试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4.考试时间及分值:每位考生面试(面谈)时间为10分钟,总分300分。

 

第六条 录取 

 

1.录取规则: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招考院领导下进行,学院按要求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按考生网络远程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确定录取考生。如出现总分相同、“同分末段”超计划考生,以面试(面谈)评分标准中综合能力的权重优先排序选择,按成绩高低在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2022年3月27日至4月12日,分两个阶段进行测试录取。

 

第一阶段:2022年3月27日至4月1日。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将在学院官网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2022年4月6日至12日。在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向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报名参加网络远程面试(面谈)。第二阶段录取结束后,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将在学院官网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3.语种要求:考生报考时无外语语种限制,入校后按英语、俄语、日语安排教学。

 

4.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建议报考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考生男生身高172cm—185cm;女生身高162cm—175cm,身体匀称,五官端正,身体裸露部位没有明显的疤痕、胎记和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报考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考生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体态匀称、五官端正。报考以上专业考生需在报考前先面试,面试联系人:齐老师15704530797。

 

5.其它要求:一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二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三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合格方可正式入学,如不参加体检将取消录取资格。

 

第七条 监督机制及申诉渠道 

 

1.学院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自我监督意识,认真履行自我监督义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单独招生考试全过程的监督。

 

2.考生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申诉,学院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予以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0453-6575177

 

监督举报信箱:szxyjw@163.com

 

第八条 收费标准

 

1.学费:空中乘务专业学费7200元/年,其他招生专业学费均为6000元/年,学费执行标准以物价、财政、教育三部门批复标准为准。

 

2.宿费:标准六人间,800元/人/年(牡丹江校区)。

 

3.退费标准:按黑教联〔2017〕1号文件执行

 

第九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予以修订。

 

第十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悖,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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