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更新时间:2022-4-29 16:46:49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 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学院国标代码12764,在川招生代码5159。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院校,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隶属于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科层次。

 

三、办学地址:德阳校区: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

 

成都校区:成都市青白江大道899号。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外语语种要求:应用英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新生入学后,学院仅提供英语教学。

 

六、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我院在四川省实行跨批次录取(即分别在美术专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对口高职专科批次投放专业计划),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的安排参加相应批次录取。

 

(3)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录取到相应专业。

 

(5)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分数线,且不服从调剂的,原则上按退档处理。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7)美术类专业只限在四川省招生,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符合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学院门户网站提供查询。

 

(9)男女比例:由于行业工作岗位的特殊要求,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专业主要招收男生,建议女生慎重填报。

 

除上述专业外,学校其它招生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10)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七、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按规定公示。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和学校资助为主,行业、企业、校友等社会资助为辅,爱心人士资助为重要补充的学生资助体系。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所在地的县(区)级教育局和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协助下,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学习奖学金、勤工俭学、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38-2651788,2653789

 

(2)传真:0838-2652947

 

(3)联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4)电子邮箱:scatczfc@163.com

 

(5)学院门户网站:www.sca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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