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佛山中考体育考试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17-8-28 13:44:04

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7年我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2007〕7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掌握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完善学生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制度,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下称“中考体育”)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佛山市2017年初中毕业生。
二、考试时间
(一)体育项目考试:2017年4月14日至5月13日。
(二)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2017年5月13日下午3:00-3:50。
三、考试项目
(一)2017年佛山市中考体育内容包括《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下称《国标》)测试成绩、体育课运动技能评价(下称《体评》)测评成绩和体育项目考试成绩三部分。
1.2017年初中毕业生的初一、初二和初三年级《国标》测试成绩。
2.2017年初中毕业生的初一、初二年级《体评》测评成绩,分别为:(1)体育课综合评价〔全学年考勤、课堂表现、心理健康、社会适应〕。(2)体育运动技能考评:〔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一分钟篮球投篮、一分钟排球对墙传球、一分钟踢毽子、足球25米绕竿运球、100米游泳〕考生在上述六个项目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具体参照佛教德〔2015〕10号)执行。
3.体育项目考试为两个科目,分别是:(1)必考科目〔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2)选考科目〔投掷实心球、三级连续蛙跳、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推铅球、一分钟仰卧起坐、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一分钟篮球投篮、一分钟排球对墙传球、一分钟踢毽子、足球25米绕竿运球、100米游泳〕考生在上述十二个项目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二)符合免考体育项目考试条件的初中毕业生参加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一)2017年佛山市中考体育成绩总分60分由《国标》测试成绩6分、《体评》测评成绩6分和体育项目考试成绩48分组成。
(二)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中考方案,中考体育考试总成绩60分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中。
1.2017年初中毕业生,初一、初二、初三年级《国标》测试成绩各占2分,各学年《国标》测试成绩及格者满分2分,不及格1分。各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测试及上报数据工作。
(1)符合免考条件考生,按要求申请并获得免考资格得1分。
(2)无故不参加《国标》测试的考生得0分。
(3)社会考生:能提供《国标》测试成绩,按初三毕业生标准执行;能提供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得1分;没参加《国标》测试,不能提供证明得0分。
2.2017年初中毕业生的初一、初二年级《体评》测评成绩6分,各学年体育课综合评价及格者满分各1分,不及格得0分,体育运动技能考评及格者满分各2分,不及格得1分。
(1)符合免考条件考生,按要求申请并获得免考资格得2分。
(2)无故不参加《体评》测试的考生得0分。
(3)市内考生:能提供《体评》证明,按初三毕业生标准执行,不能提供证明得0分。
(4)市外考生:能提供体育课综合评价证明,及格者得1分,不及格不得分,不能提供证明得0分;能提供就读学校体育课考核证明,成绩优良以上得2分,成绩及格得1分,不及格不得分,不能提供证明得0分。
3.体育项目考试成绩满分48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考试成绩的平均分)。
(三)体育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满分100分,按考生笔试总分60%计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分中。
五、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中考体育项目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详见《佛山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附件1)。

2017佛山中考体育考试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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