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中考体育考试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17-12-10 8:45:2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53号)关于“全面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并逐步加大体育成绩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中考成绩中的分量”和“因地制宜组织实施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的要求,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有效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荆门2017年中考体育考试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深入推进学校体育改革,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制度,提高学生体育课程教学质量,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学习和体育锻炼,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健康标准》),促进身心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体育考试与促进学生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体育考试促进学生体育发展的导向作用,体现课程考核要求与展示个人体育特长相统一,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和技能特长,掌握终身受益的体育锻炼项目,养成良好体育锻炼和健康生活习惯。

(二)坚持过程评价与目标测试相结合。将体育考试与体育课程教学相结合,与实施《健康标准》相结合,与日常锻炼过程相结合,使体育考试成为检验体育教学效果和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有效手段。

(三)坚持规范管理与标准化考试相结合。提高考试评价手段的科学化和现代化,加强测试培训,统一评价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公开考试结果,推进考试管理规范和安全有序,体现考试评价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坚持执行课程标准与提升技能相结合。扭转体育考试应式现象,既遵循《课程标准》和《健康标准》的基本素质要求,重点选择若干锻炼效果好、简便易操作、能客观反映运动能力和健康水平的运动项目,提高学生综合体育素质。

三、考试性质与考试对象

体育考试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学业考试科目,体育考试成绩计入各类升学录取总分。考试对象为全市所有参加升入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考试的初中毕业生。

四、考试内容与分值权重

体育考试包含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

(一)平时考核

平时考核从2017年秋季学期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规定的初一、初二年级测试项目作为平时考核内容。

(二)统一考试

统一考试集中在初三年级下学期进行,共分3个考试项目。

项目1: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该项目为必考项目,占15分。

项目2: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由学生自选1项作为考试项目,占10分。

项目3:篮球、足球。由学生自选1项作为考试项目,占10分。(测试办法见附件2)。

 

(三)评分标准与成绩评定

1、体育考试总分为45分,其中平时考核为10分(初一年级、初二年级各占5分),统一考试为35分。

2、平时考核评分标准采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初一、初二年级的评分标准确定等级,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分为良好,60.0-79.9分为及格,59.9分以下为不及格;根据对应的等级,优秀等级计5分,良好等级计4分,及格等级计3分,不及格计2分;按两个学年平时考核成绩之和评定体育考试的平时总成绩。

3、统一考试各项目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成绩=项目1×15%﹢项目2×10%﹢项目3×10%。2017年、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总分为35分。

4、统一考试中的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立定跳远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初三年级评分标准执行;1分钟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按照《健康标准》(2007年版)执行。

五、免考、缓考

(一)因残疾完全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申请免考。获准免考的学生,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二)因残疾丧失部分运动能力的学生,应鼓励自愿参加体育考试,并按参加考试的项目评定成绩。不能参加测试的项目获准免考后,免考项目成绩按满分计算。

(三)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如缓考期内仍不能参加考试,应申请免考,获准免考的项目按该项目满分的60%计算。

(四)因残疾、伤病申请免考的学生,由学生及其家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体育考试免考申请表》,并出具有资质的伤残等级鉴定机构或二级医疗机构证明。经学校初审,报县(市、区)考试组织机构审核并统一公示,所有申请、审批等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五)因伤、病或意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应申请缓考,并填写《体育考试缓考申请表》,由体育考试组织机构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组织补考。如仍不能参加补考,应按规定程序申请免考。对自行放弃补考并未办理免考手续的,其体育考试(或某单项)成绩作零分处理,已经考试的项目按实际成绩的分值计算。

六、组织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牵头,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人组成的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地区的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共同组织或由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

(二)加强考试管理。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体育考试实施细则、测试规范和操作流程,严格考试工作管理。要及时将考试实施细则、考试流程、考试规则等相关信息向学生和社会公布,同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三)加强人员培训。各地要针对体育考试要求严、开放度高、考试项目多、组织工作复杂等特点,切实做好考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要选派思想作风好、业务素质强、工作态度认真的教师和管理人员,经培训并熟练掌握考试规则后,担任现场考务工作,确保体育考试严谨有序、操作规范。

(四)加强考试监督。体育考试期间,要在考试现场设立咨询站和监督电话,宣传考试目的意义,解读考试政策规章,指导考生参加考试,接受家长咨询和社会监督。要严肃考风考纪,健全考场管理制度,完善各环节监控措施;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实行岗位责任追究,对考试中违规违纪、徇私舞弊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营造公正、透明的体育考试环境。

七、考试安全

(一)加强医务监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要把学生安全与健康放在首位,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严格实行学生常规健康体检,特别是心肺功能的检查,消除不安全隐患。要在考试前印发《告家长书》,重视和尊重家长对学生健康状况的反馈意见,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虚报疾病。对经医疗机构证明确不能参加剧烈体育运动的学生,坚决实行免考。

(二)方便学生考试。体育统一考试的考场设置应尽可能方便学生,利于安全。城区考场可集中或分片设置;农村考场的设置原则上不出乡镇;交通不便的山区,可采取设分考场和送考下乡等形式,以方便学生就近参加考试。接送学生的车辆应严格按照校车管理的有关要求选定,确保交通安全。

(三)维护器材安全。各地在考试前必须对考试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务必达到合格和安全标准。考试场地应提前封闭,确保考试期间的安全使用。要加强考务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正确使用考试器材,杜绝因体育器材管理和使用不善造成伤害事故发生。

(四)制定安全预案。各地教育行政、招生考试机构和承担考试工作的学校要针对体育考试的特殊性,制定安全预案,科学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确保考生的安全。统一考试各考场要设立医疗救护点,配备专门医务人员和较为齐全的医疗急救设备或救护车。应保持与当地医疗急救中心的联系,制定严密的安全应急预案,确保考试安全。

八、其他规定

(一)本方案从2017年开始实行,原《荆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废止。

(二)本方案解释权属荆门市教育局。

附件:1.荆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2.荆门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自选项目测试办法

附件1

荆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学校:                       申请类别            (免考、缓考)

姓 名

 

准考证号

 

照片

性 别

 

班  级

 

免考(缓考)

原因及项目

 

医疗单位

诊断结论

 

(由学校确认伤残鉴定或医疗单位证明原件,将复印件附后页)

家长签字

 

班主任

签  字

 

体育教师与

卫生健康教师

签字

 

目测人

签字

 

学校意见

 

 

校长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县市区领导

小组审核

意见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分数认定

记录

 

 

 

分数: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附件2:2017年荆门中考体育考试自选项目测试办法 

一、篮球运球

1.场地器材

测试场地长20米,宽7米,起点线后5米设置两列标志杆,标志杆距左右边线3米。各标志杆前后杆距3米,共5排杆,全长20米,并列的两杆间隔1米(如上图)。测试器材包括秒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要求同50米跑)、发令哨、30米卷尺、标志杆10根(杆高1.2米以上),篮球若干。测试用球应符合国家标准( 球重为600—650克, 球圆周为75~76厘米)。

2.测试方法

受试者在起点线后持球站立,听到出发口令后,按图中所示箭头方向单手运球依次过杆。发令员发令后开表计时,受试者与球均返回起终点线时停表。每名受试者测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一次。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1位,小数点后第2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3.注意事项

(1)测试中篮球脱手后,如球仍在测试场地内,受试者可自行捡回,并在脱手处继续运球,不停表。

(2)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运球过程中双手同时触球、膝盖以下部位触球、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人或球出测试区域、未按图示要求完成全程路线、通过终点时人球分离等。

(3)受试者有两次测试机会,两次犯规无成绩者可再补测一次。

二、足球运球

1.场地器材

在坚实、平整场地或足球场上进行,测试区域长30米,宽10米,起点线至第一杆距离为5米,各杆间距5米,共设5根标志杆,标杆距两侧边线各5米(如上图)。测试器材包括足球若干个(测试用球为国家标准5号球),秒表(使用前应进行校正,要求同50米跑),30米卷尺,5根标志杆(杆高1.2米以上)。

2.测试方法

受试者站在起点线后准备,听到出发口令后开始向前运球依次过杆,不得碰杆。受试者和球均越过终点线即为结束。发令员发令后开始计时,受试者在绕完第五根标志杆后,必须触球将球运过终点线时停表。每人跑两次,记录其中成绩最好的一次成绩。以秒为单位记录测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点后第二位数按非零进1原则进位。

3.注意事项

(1)测试过程中出现以下现象均属犯规行为,取消当次成绩:出发时抢跑、漏绕标志杆、碰倒标志杆、故意手球、未按要求完成全程路线等。

(2)测试结束后不得将球随意乱踢。

(3)有两次测试机会,两次犯规无成绩者可再补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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