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门峡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规定

更新时间:2018-1-16 15:34:16

2018年三门峡中考体育考试免考缓考规定

对体育特殊考生的处理意见

1.免考:⑴、因肢体残疾丧失运动能力并持有市残联核发的残疾证书的考生,可申请免试体育,其体育成绩按上一年度中招招生范围的当地学生体育考试的平均成绩计算。⑵、因病、伤在当地体育考试之前已在学校长期免修体育课确实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毕业生,也可申请免试体育,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计算。上述两类考生,均应在当地进行体育考试一周前,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有关材料,到市、县教体局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免试手续。

2.缓考:因病(伤)和女学生例假期,暂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可在考试当天考试前,由考生学校的带队老师,持考生本人或家长的书面申请和证明,向本考场考务长申请办理缓考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缓考。缓考学生统一由当地考务办公室在一周左右安排时间进行考试,最迟不得超过十天。

3.其它:学生在体育考试中因伤(病)等突发事件而中止体育考试,已考项目成绩有效,未考项目按无成绩计算。如果该生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必须经考场考务长批准,已考项目成绩无效。同缓考生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重新考试。如该生因伤(病)不能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按已考完的项目统计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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