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宝鸡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更新时间:2018-2-12 12:56:03

 

2018宝鸡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六、考试办法

1.平时考核。各学校应根据各年级考试内容和项目,严格要求体育教师按照学期教学计划和单元教学内容,在单元教学结束时对学生进行考核,并就测试标准、方式和结果实事求是地评定,不得弄虚作假,原则上学校应组织3名体育教师参与评分。

学生每项测试成绩应及时告知学生本人,在体育教研组统一组织下对各项考试成绩汇总评定,经教导处确认后,公示评定结果,同时应记录在《学生成长记录册》上,并上报县区教体局,不得更改。

2.统一考试。按照《宝鸡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方法说明》(附件3),由各县区教体(文教)局统一组织集中测试。全市设金台、渭滨、陈仓、高新、凤翔、岐山、扶风、眉县、太白、凤县、千阳、陇县、麟游共13个标准化考点。考生持《宝鸡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准考证》(附件8)入场考试,考生参加每一个项目的测试成绩,由测试人员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当场宣告。

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跑原则上应在有400米环形跑道的田径场上进行,并安排在当天考生的测试项目最后进行。其它项目的考试顺序由县区自行安排。

同一县区的考生必须在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每名考生的全部项目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连续完成。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由县区考试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中断考试。由于上述原因中断考试,不能在一个单元内考完4个项目的考生,经考务办公室批准,可在当天考完。如当天不能考完,已经考试的项目成绩无效,其补考时间另行安排。

统一考试的场地应封闭,器材应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标准。考前必须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验。每个项目的测试必须做好安全预案,安排专人负责保护,确保考生安全。

3.测试器材。统一使用标准化电子器材测试。

七、成绩考核及计分办法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总分50分,记入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总分。其中,平时考核成绩占1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考核成绩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6分),统一考试成绩占35分。

1.平时考核。平时考核由《体育与健康》(2011年版)课程考核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版)测试组成。

平时考核每学年5分,三年满分为15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课成绩每学年3分,三年满分为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每学年2分,三年满分为6分。应届生平时考核由毕业学校负责组织实施,社会青年平时考核由县区教体(文教)局组织实施。

(1)应届生平时考核计分办法。初中三年各学年《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按0—3分计分,《体育与健康》课程成绩遵循《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评分办法:采取A等(优秀)为100—90分、B等(良好)为89—75分、C等(及格)为74—60分、D等(不及格)为59分以下四个等级的方法评定。

学期考试成绩以各单项测试成绩之和除以测试项目数,即为学期考试成绩;学年考试成绩以两个学期考试成绩之和除以2,即为学年考试成绩。换算平时考核成绩标准:

100--90分 得3.0分   89--75分 得2.7分

74---60分 得2.4分   59分以下 得2.0分

(注:学期考试成绩出现小数点保留2位;学年考试成绩计算出现小数点按“四舍五入”原则处理)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各学年按0—2分计分,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各项目权重和等级进行评定。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换算标准:

优秀(A等)得2.0分     良  好(B等)得1.7分

及格(C等)得1.4分     不及格( D等) 得1.0分

对当年《体育与健康》课程考核不合格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及格的考生,其两项计分均不得超过当年该项目总分的60%。

因病、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免修《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生,过程性考核的计分办法,根据考生在校参加体育活动的时间、次数及表现,给予15分至9分的分数评定;其他因病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平时考核成绩按9分计算。

(2)社会青年按体育统一考试得分率折算平时考核得分。计算方法为:平时考核成绩=平时考核满分(15分)×统一考核得分率(得分率=统一考试总成绩÷35)。

(3)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初中毕业回宝参加中考的学生由原就读学校提供平时考核成绩;跨县区报考的初三应届学生,其平时考核成绩和体育统一考试成绩,由学籍所在学校和县区予以评定。

具有本市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初中毕业回宝鸡报考的考生,以及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应提供其在外省市就读学校或在本市原就读学校参加体育教学、健身锻炼活动、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等评价情况的证明材料,由县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按本通知规定评定平时考核成绩。同时,上述毕业生须参加体育统一考试,两项成绩之和即为考生体育考试成绩。

2.统一考试。体育统一考试成绩评分按照《宝鸡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附件2)查询各单项得分。

统一考试成绩计算公式为:总分(满分35分)=〔项目1(满分100分)+项目2(满分100分)+项目3(满分100分)+项目4(满分100分)〕÷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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