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珠海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更新时间:2018-2-28 20:17:40

2018珠海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四、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二)必考科目——长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评分标准采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三年级标准。超过110分值成绩(男:3'05",女:2'35")一律计为120分(见附件1; 游泳项目评分标准:从蛙泳、自由泳(即爬泳)、仰泳、蝶泳四种泳姿中选择一种泳姿,限时7分钟完成考试,其它要求见2018年珠海市体育中考游泳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

() 选考科目执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344)中的《广东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见附件3)。

五、免考、缓考、择考规定

(一)经市级残疾人联合会认证丧失运动能力的残疾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按程序办理有关审核手续,通过后记入学生电子档案,可免考体育,按中考体育成绩满分45分计算。

(二)经区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健康问题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者,应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的学生可免体育考试,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此类学生可免体育考试,按体育考试满分的60%(即27分)计入中招考试总分。

(三)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型等(见附件3),但平时仍能上体育实践课的考生,可由本人提出择考申请,经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后,在我市规定的考试(或选考)项目中自行选择力所能及的考试项目。选择两项考试的按实际考试项目成绩得分的90%计算体育成绩;选择一项考试的,按实际得分的70%计算体育成绩得分。申请及审核材料须记入学生健康档案。

(四)Ⅰ度的考生按择考标准(见附件3)的要求可在体育考试项目中选择自己力所能及的2个项目进行考试;Ⅱ度考生可选择择考或免考。

(五)考生临时有严重病伤,具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的考生,可申请缓考体育。申请缓考的学生必须持有关证明原件提前到市招生办办理缓考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缓考。

(六)凡符合免考、缓考、择考规定的考生,需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网(www.zhjy.gov.cn填报相应的登记表(见附件4-6),填报后下载打印并附医院证明,于2018311日前上交学校,学校审核同意后加盖学校公章,市直属学校直接交市招生办,区属学校由各区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统一上交市招生办,同时与中考报名在珠海招生考试网上进行选择、确认。市招生办接受免考、缓考、择考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315日。

(七)经市招生办和市教育局体卫艺科鉴定,符合免考、缓考、择考规定的考生名单,将在珠海招生考试网上进行公示。

(八)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原则上要在同一天完成(中间间隔1小时以上),游泳项目因场地、天气、水温等条件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不同天进行。考生完成其中一个项目考试后,因身体原因不能在同一天继续参加下一个项目考试申请缓考的,需向所在考区提出申请,报市招生办批准后方可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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