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株洲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更新时间:2018-3-7 19:48:06

2018株洲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六、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价

(一)分值构成:初三学生体育考试成绩占70%,初中平时体育成绩占30%;以百分制合成后,换算成相应等级。

(二)初三学生体育考试成绩按本方案第五条之规定得出。

(三)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学校根据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在校期间体育考试、锻炼习惯养成(含课堂表现、课余活动参与)等情况评定。学校评定学生初中毕业生平时体育成绩的方案及评定结果均需在全校公示。该项成绩按30%折算后计入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价总成绩。

(四)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成绩按等第确定,A等--优秀(80分及以上)、B等—合格(80分以下--60分)、C等—不合格(60分以下)。

(五)各城区初中学校在2018年4月20日前,完成初中平时体育成绩公示与评定,报城区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务组(电子稿发QQ邮箱号1041596836,纸质稿加盖公章后送市教育局)。

七、免考与缓考

(一)免考

1、“残免”: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4),在申请时提交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经考务组核实确认后,可以免考;“残免”学生的初三体育考试成绩按50分计算,“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定为A等;同时由学校将残疾证明和申请材料放入该生成长档案。

2、“病免”:因伤、病不能参加考试者(学校特别注意查清隐性疾病患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三级及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4)交考务组审核。经审核批准后,该学生的初三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计,“运动与健康状况”维度评定为B等,同时由学校将申请材料放入该生成长档案。

3、“单项病免”:只限中长跑项目。对于因病或存在隐性疾病不适宜参加中长跑考试的学生,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三级及以上医院开具证明,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4)交考务组审核;审核批准后,该学生的中长跑项目成绩按12分计算;同时由学校将申请材料放入该生成长档案。

(二)缓考

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统一体育考试者,由学生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医院开具证明,学校签署意见,填写《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体育免考(缓考)申请表》(附件4)和《株洲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缓考统计表》(附件6)报考务组核准。

缓考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无故不参加缓考者,该项成绩按0分计。因身体原因在缓考时间仍不能参加考试者,按照“病免”或“单项病免”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成绩按照“病免”或“单项病免”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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