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3-13 20:07:09
2018年咸宁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已出
评分标准、考试时间、免考缓考细则
这些都要看收藏看仔细了
(网络配图)
体育考试为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学业考试科目。体育考试成绩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学生学业水平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全市初中毕业生均应参加升学体育考试。
一
评分标准与计分办法
根据咸市教基〔2018〕2号文件要求,体育考试采取平时体育成绩和体育测试两部分进行综合评定,满分为30分。
1.平时体育成绩(10分):
考生平时体育成绩按该生初二和初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考试的结果计取。
其分值按每学年满分为3.5分,换算办法为:
90分以上为3.5分,75—89分为2.5分,60—74分为1.5分,59分以下为0.5分。
两学年共计7分。
另外3分为初三学年平时体育成绩和体育课考勤、体育上课表现等的评定(优:3分,良:2.5分,中:1.5分,差:1分)。
2.中考体育测试(20分):
中考体育测试项目及分值设定为:
(1)跳绳(男、女):6分;
(2)坐位体前屈:4分;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10分。
二
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
全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时间在4月份进行。
2.考试地点:
温泉城区设置1个考点学校,6个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
考试报名
体育考试报考与学业考试报考同步进行,全市报名工作在3月15日之前完成,体育考试不再单独组织报名。
体育考试所用数据库及准考证统一由中考报名库生成。
准考证3月30日前在咸宁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科领取。
各县(市、区)于3月30日前到咸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xnjyzk.cn)下载咸宁体育中考软件。
四
免考与缓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和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可申请免考。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
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免考考生,其体育测试分值按所免考项目的分值计分;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的免考考生,其体育测试分值按所免考项目的分值50%计分;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而缓考的考生,在各地确定的缓考时间组织考生参加测试,缓考与正常考试办法相同。
2.申请免、缓考程序为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体育考查免、缓考申请表》——出示医院证明和相关证件(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考生应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家长签字——班主任、体育教师目测签字——学校审核——校内公示——县(市、区)教育局体卫艺股审批(温泉城区由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审批表存入学生档案。
3.免、缓考申请集中审批时间为3月29—30日,如遇特殊情况,可酌情处理。
咸宁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
测试项目评分标准
▼
性别
目
分
值
(次/1分钟)
(厘米)
(分.秒)
(次/1分钟)
(厘米)
(分.秒)
说明:
1.1000米(男)、800米(女)低于5分25秒(男)、5分(女)以下成绩且坚持跑完的得2分。
2.跳绳、坐位体前屈二项指标的评分在1分的分值以下评为零分。
3.体育科目考试30分(其中平时体育成绩10分,测试成绩20分)。
2018咸宁中考体育考试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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