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0 7:59:51
2021肇庆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肇庆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办法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8〕12号)要求,结合我市学校体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二、组织领导
肇庆市2021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下称“中考体育”)工作在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试对象
2021年所有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
四、考试时间
初定2021年4月1日至5月31日进行,由县(市、区)教育局申请,市招生办统筹安排。如因新冠肺炎疫情等原因导致体育中考需改期进行的,改期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内容
2021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内容包括学生初中三年级《标准》测试和体育统一考试两方面。
体育考试分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其中:
1.必考科目: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或100米游泳,任选一项。
2.选考科目:①立定三级蛙跳;②篮球半场来回运球上篮;③投掷实心球;④一分钟跳绳;⑤足球25米绕竿运球。
各县(市、区)原则上应开齐所有项目供学生选择,如因场地等原因无法开齐所有选考项目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选考科目中自行确定不少于二个项目作为本县(市、区)的选考科目。
六、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一)中考体育成绩按60分计入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总分。
(二)2021年我市中考体育成绩由《标准》测试成绩和体育统一考试成绩组成,《标准》测试成绩5分、体育统一考试成绩55分。其中,初中三年级《标准》测试成绩及格者得满分,不及格者不得分;体育统一考试成绩取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两科成绩的平均分计算。
中招体育考试分计算办法由市招生办负责解释。
七、考试规则及评分标准
(一)《标准》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
(二)体育统一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执行《2021年肇庆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附件1)。
八、病残学生免考、择考、缓考规定
(一)免考。经市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已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因身体原因(心、肝、脾、肺、肾等)不能参加体育活动者以及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且在缓考期未能康复者,按有关程序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标准》手续,已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可免体育考试,其中考体育成绩按全市当年实考人数平均分的80%计算。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①丧失运动能力的伤残学生:残疾人证或障碍检测机构诊断证明;已办理免修体育课和免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手续的资料。②因身体健康原因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学生:二甲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
(二)择考。下列情况考生可申请择考(附件2):未达到免考条件的残疾考生;身体发育异常、严重营养不良及肥胖症、畸形程度达到I或Ⅱ度的考生;因伤病不能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小伤、闭合性、陈旧性的外伤等伤病视情况而定,以县(市、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现场审核的结论为准。
择考考生须提供残疾人证或二甲以上医院的体检证明,在校期间三年的健康档案(学生体检表)。身高、体重数据原则上以在校期间第三学年的健康档案(学生体检表)为准,如未体检或有异议的则以现场测量数据为准。
择考选择两个考试项目的,按考试项目成绩得分平均分的90%计算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择考选择一个考试项目的,按实际得分的80%折算体育统一考试成绩。《标准》成绩按照普通考生的办法执行。
(三)缓考。因考前或临场发生伤病或女生经期等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当场向考场领导小组申请缓考。缓考由各县(市、区)安排集中一次性补考,补考时间在中考体育考试期内完成。
(四)公示。选择免考、择考的考生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免考考生需出具初中阶段《免予执行〈标准〉申请表》(附件3),择考考生需递交《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择考申请表》(附件4),由所在学校审核加具意见报所在县(市、区)中考体育考试领导小组批准后,于中考体育考试前在所在学校进行公示一周(样式见附件5)。
考试结束后,以县(市、区)为单位加盖公章后将符合条件的名单上报市招生办,并将各校公示现场照片发送至市招生办邮箱:zqzsb0758@126.com。
九、组织实施
(一)成立考试机构,做好考试政策的宣传及安全工作。
各县(市、区)要成立中考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考试程序,确定考试的具体时间和考场。各地要在2021年3月10日前将中考体育考试领导机构、考试方案、应急预案、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附件6)分别报我局体卫艺科和市招生办。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将组织人员抽查组织工作及考试情况。
各地要高度重视宣传及安全工作,制定体育考试安全预案,考试前要做好考试办法的宣传工作,务必让家长了解我市的考试政策,尤其是有关免考、择考、缓考的相关政策;同时要做好考生的体检工作,教育学生和家长要实事求是,不能隐瞒疾病,消除不安全隐患;并将体育考试时间、项目等情况告知家长。对体育考试工作中不认真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要求而造成学生伤亡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配齐考务人员,明确工作职责。
每个考场应设主考1人、副主考3人(其中防疫副主考1人)、纪检干部1人,监考员、监分员、卫生员、后勤工作人员、救生员(游泳项目)等按需要配齐。要严格挑选受过培训、熟悉业务、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尤其是作风正派的人员参加考务工作。
(三)严格按照标准,设置考试场地。
各县(市、区)应严格按照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设置考试场地,考试场地要求有标准200米及以上塑胶跑道,有条件的县(市、区)尽量使用同一个考场进行考试;不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可以确定3至5个考场进行考试,考场务必能够尽可能多辐射附近的镇街、学校。游泳项目一个县(市、区)设置一个考点,原则上要求选用50米标准泳池。学生赴考产生的费用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解决。具体考点设置由各县(市、区)选定,并报市招生办统筹确认。考试前必须组织人员细致检查和核准考试场地和器材,确保考试设备安全可靠。要做好大风、暴雨等特殊天气情况下的应急预案,根据特殊天气情况及时调整考试人员和时间,避免不利天气对考试造成影响,做到零投诉。
考场内要设医务点和茶水供应点,配备救护车辆,与附近医院建立绿色救助通道。医疗点要求设在田径场跑道终点附近,并有一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随考保障,以确保能及时处置考试中突发安全救护问题。
为确保体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减少人为操作的失误,提高工作效率,2021年我市中考体育全部实行信息化考试,设备由市招生办统一租用,全市统筹安排,租用费用由市级负责。各县(市、区)需额外增加设备、考试时间的,由相关县(市、区)报市招生办同意后,可向当次服务供应商租用,相关费用由县(市、区)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相关经费由当年中考收取报名费统筹规划支出,按财政法规要求实施。
(四)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考试监督。
市教育局成立由局机关党委、体卫艺科和招生办有关人员组成的督查小组,对各考场进行巡考检查。各县(市、区)须建立中考体育考试监察队伍,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主考必须与监考人员签订责任书,考生家长和亲属不得参加考试的一切工作,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监考人员馈赠钱物,监考人员不得收取单位和个人的馈赠钱物,不得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上述现象一经发现,将进行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肇庆市教育局机关党委0758—2806718,体卫艺科0758—2829422,市招生办0758—2830903。
(五)落实考务工作,确保考试顺利。
1.各县(市、区)可在肇庆市中考报名考务管理网站打印《考生准考证》(简称《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方可进场考试。考试结束后,监考员现场将实测成绩打印出来,交考生、主考签名确认。考生如对实测成绩有异议,须当场提出申诉,离开考场不再接受申诉。
2.考生体育考试成绩由市招生办统一将实测成绩折算为体育科成绩得分(分值)后,由各县(市、区)招生办打印通知考生,考生对体育科目成绩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查分申请,逾期不再接受查分申请。考生体育科成绩与学业考试成绩同时公布。
3.各县(市、区)要将学生中考体育的具体日期、时间及要求等书面通知到学校,考生所在学校要认真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并派出责任心强的老师或领导负责领队,有组织地带领学生赴考。
4.各县(市、区)要做好考试考生和相关考务人员、随队教师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健康监测和防护工作。
5.各县(市、区)要做好考试情况总结工作,并于6月25日前将本地中考体育考试总结材料报市招生办公室。
(六)执行省中考体育考试要求。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8〕12号)要求,2021年我市中考体育统一考试项目将采用“必考选项+技能+体能”的形式进行考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提前筹划,指导学校根据最新考试精神开展教学、训练。
(七)认真核对《标准》测试成绩。
目前,各地、各学校已较好完成了2020—2021学年度学生体质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在今年中考过程中,学校要组织人员认真核对《标准》测试成绩,实事求是地评定成绩,不得弄虚作假,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学校要及时处理。
附件:1.2021年肇庆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
2.广东省中考体育择考标准
3.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4.申请免考、择考学生名单公示(式样)
5.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择考申请表
6.各县(市、区)中考体育考试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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