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3/22 16:26:38
2024六盘水中考体育考试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全面推进《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使体育考试由单一的身体素质测试向综合评价转变,不断增强体育考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提高,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黔教体发〔2008〕3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六盘水市2024年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报名时间
“体育考试”与文化课中考报名同时进行,于2024年3月18日至24日在六盘水市中考网上信息管理系统填报相关体育科目报考选项。学校在报名时,须同时将过程管理评价成绩填入报名登记表相应栏目内,报名结束后将报名光盘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各市(特区、区)教育局。
二、考试时间
2024年4月10日至4月16日(7天)。
三、考试对象
凡参加我市中考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
四、考试项目
目标效果测试依据《标准》初中阶段的评价指标设置,具体考试项目分为:
第一类:50米跑(男、女)为必考项目,分值15分。
第二类:台阶试验或800米(女)、1000米(男)(二选一),分值15分。
第三类:篮球、足球、排球、跳绳、跳远(五选一),分值10分。
五、计分办法
“体育考试”满分为50分,按实际考试成绩计入升学总分。其中过程管理评价为10分,目标效果测试40分(第一类15分、第二类15分、第三类10分)。
六、考试流程
根据身体活动规律,请各市(特区、区)教育局组织“体育考试”时,严格按照“第一类项目─第三类项目─第二类项目”的顺序组织考试。
七、考试收费
“体育考试”收费按《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完善和规范招生考试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价费〔2008〕63号)严格执行。
八、表册使用
《六盘水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是记录考生信息及成绩最主要的表册,无论是电子文档还是纸质文档,都须严格按照此表“表式”进行操作。每个考生的信息须完整准确填写,严禁采用“同上”等字样代替。凡是“免考”必须在备注栏注明。每位考生的“体育考试”总成绩(过程管理评价与目标效果测试合计成绩)须进行四舍五入,以整数呈现。各市(特区、区)教育局于2024年5月31日前上报工作总结(电子档)、考试成绩电子光盘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两份交市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便存档备查和分析,光盘数据与纸质报表的顺序须完全一致。
九、免试与缓试
(一)免试:按《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执行。
(二)缓试:按《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执行。
十、考务工作要求
(一)准备工作
1.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要落实《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黔教体发〔2008〕311号)文件中关于《目标效果测试各项目规则与评分标准》规定,应选择符合测试条件的场地进行考试,须在耐久跑起点和终点处进行全程录像(视频原则上保存时间不少于6个月),以确保考试高效组织和为后续争议提供事实依据。考试前要精心编排考生考试的具体时间、场次和有关要求等,认真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2.做好考生考前体检工作,要特别重视对考生进行心肺功能的检查,须做到先体检后考试(可结合毕业体检同步进行),体检合格者方能参考。要告知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谎报、虚报疾病,加强科学指导,有效防止伤害事故发生,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3.体育考试设备须由各市(特区、区)教育局负责配置,测试器材须选用经国家认定合格的器材,并规范操作。
4.各市(特区、区)教育局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安排“体育考试”,精心组织实施,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5.设置考试工作公示栏,接受社会监督。
(二)考试规则
1.考场实行封闭管理,考务、监察、督考人员及考生一律凭证进入考场,其他人员禁止入场。
2.考生须持各市(特区、区)教育局统一制发的《准考证》参加考试,无《准考证》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前30分钟考生须到指定考场集中检录,并听从考务人员的指挥,无特殊情况,考生不得擅离考场,考试完毕,考生应立即离开考试场地。
4.考生考试完毕,测试教师要当众口头公布该生考试成绩。
5.为保证“体育考试”的权威性、严肃性,各考点要完善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严格监督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纪事件。每个考点须设立固定的监察点1—2个,并设有举报电话。在整个考试过程当中严格执行《体育考试考务人员守则》规定,确保考生和考务人员在考前知晓并理解《体育考试考务人员守则》和《体育考试考生须知》的具体内容。
(1)考务人员和监察人员在考试工作中如违反考试纪律,经查实,即撤销资格,并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进行全市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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