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17-9-5 15:44:59

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
1.生源充足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招生要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依据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生志愿进行录取。
2.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录取必须在省中招服务平台进行。全省各级各类中职学校、技工学校依据分级负责、分类操作、简化手续、分段实施、多次录取的原则,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从统一的初中毕业生数据库中录取新生。
3.市各级各类中职学校和技工学校招生由市招生办投档,学校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或生源不足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在市招办投档结束后,可自主组织生源(包括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城乡劳动者)直接通过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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