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17-10-28 11:24:28

精英中考网消息:2017郴州中考已经结束,2018年郴州中考即将开始,精英中考网小编收集整理了2017年郴州中考政策,供广大考生参考!

4.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招生采取等第入围、按原始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的方式进行。考生生物、地理、体育、艺术、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成绩等第及综合素质评价全部达到合格等第及以上,即取得参加普通高中录取资格。考生获得录取资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其志愿,按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七科考试的总分从高到低投档、录取。

为保障高中阶段招生的公平、公正,确保高中阶段生源质量,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全市高中阶段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按一定的比例划定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高中、职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各高中阶段学校不得录取低于同类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和地理、生物、体育、艺术、理化生实验考试成绩有E等、综合素质评价有D等的考生。

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单科成绩排名进入全市千分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成绩等第入围的前提下,无论其成绩是否达到第一志愿学校的投档分数线,其档案将投入第一志愿学校,由第一志愿学校自主确定是否录取。

5.录取办法

实行分批次录取。根据普通高中招收飞行员班、指标生、直升生、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和特长生等不同招生类别,以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等不同学校类别,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报考飞行员班和免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普通高中的指标生、直升生和特长生;

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第三批次,职业高中录取。

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录取由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负责,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由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报考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落选考生,将根据其志愿、成绩和招生学校的录取线进行投档,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录取入围且未完成面试阶段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更不得违规招收已被录取为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的考生。

指标生由县市区教育局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优质中职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分别制定招生方案,并报市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指标生录取时,市高中阶段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地的招生方案进行审批。

直升生仅限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每校招生数不得超过90人。

特长生由招生学校组织专业测试,认定特长生资格。招生学校须制定特长生招生办法,明确各类特长生的招生名额、报考条件、选拔方式和程序、录取办法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校的特长生招生方案,须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备案。凡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或招生方案未经审核备案擅自招生的,录取结果无效,两年内取消其特长生招生资格。

具备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市中考,其成绩须达到全市同类学校的最低录取控制线。特长生由招生学校根据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自主录取,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

普通高中扣除指标生、直升生、特长生计划后,余下的计划根据等第入围考生的志愿,按计分科目的总分划定投档线,并进行投档。招生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

中职学校(含高职中职部)招生采取网上录取和注册录取两种办法,网上录取优先,并按招生计划及全市中考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6.录取注册

各高中阶段学校完成录取工作后,须打印纸质录取名单报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审核盖章,由县市区教育局报市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并加盖公章。审批通过的,注册高中学籍。学校擅自录取的考生,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

郴州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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