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职业高中(中职)招生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17-11-21 8:10:39

精英中考网消息:2017抚州中考已经结束,2018年抚州中考即将开始,精英中考网小编收集整理了2017抚州市职业高中(中职)招生录取办法,供广大考生参考!

七、职业高中(中职)招生

(一)各县(区)职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协调发展的有关要求制订,具体文件另行下达。

(二)各县(区)必须采取措施大力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协调发展。在制定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时,努力按照职普大体相当的比例安排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要将中职招生计划按初中毕业生数分配到各学校,确保完成中职招生任务。对于未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任务不足50%的县(区),下一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得增加,且酌情缩减。

(三)各县(区)应加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考生积极报考职业高中。凡中考第一志愿填报职业高中的考生,由县(区)中招办和招生学校在普通高中统招生之前做好预录工作报市中招办统一录取。

(四)普通高中、中专录取工作结束后,县(区)中招办和招生学校应及时组织第二次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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