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仙桃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17-12-15 12:18:08

精英中考网消息:2017仙桃市中考已经结束,2018年仙桃中考即将开始,本站小编收集整理了2017仙桃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供广大考生参考!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1.录取对象。中考分数达到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初中毕业时的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结果达到合格及以上的考生。

2.录取规则。市教育招生考试院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各学校招生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出现并列情况,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仙桃中学指令计划录取。录取时,从各初中填报了该校志愿的考生中按分数高低择优录取。仙桃中学指令性计划只录取中考成绩在全市2000名(郑场中学、沙湖中学放宽至2500名)以前的学生。城区和乡镇没有完成的分配计划再分别在城区和乡镇中按志愿、分数择优录取。

4.其它招生计划录取。仙桃中学国际部、其它普通高中学校(含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在全市范围内按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5.仙桃中学招收40名体育特长生。按市教育局的相关文件要求组织报名、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录取。

6.省内跨市(州)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属我市户籍,在省内其它市(州)参加中考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须由中考所在市(州)考试机构出具中考成绩及录取批次证明,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7.在外省参加中考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录取。属我市户籍,在外省参加中考回我市就读普通高中的考生,应在外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初中学籍证明,在外省市(州)级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分数证明、录取控制分数线证明,经我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可在核定招生计划内办理录取手续。

8.录取通知。通过《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取的学生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加盖“仙桃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印章),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送达考生。考生可以在仙桃教育信息网查询自己的录取状态。

四、中职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1.中职学校(普通中专)采取两种方式录取。一是未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有意愿就读中职学校的,由招生学校按市教育局的要求自主招生,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信息管理平台办理录取手续。二是参加了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有意愿就读普通中专的,需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三批次志愿,与普通高中同步录取。

2.“五年一贯制”和“3+2”五年制大专,只录取参加了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按省教育厅分配计划、考生志愿(需填报高中阶段学校志愿表第三批次志愿)和考生分数(达到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以上)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录取工作与普通高中录取同步。

3.对未经招生考试机构录取或未经批准超计划录取的,教育行政部门不予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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