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18-1-14 9:28:09

精英中考网消息:2017许昌市中考已经结束,2018年许昌中考即将开始,本站小编收集整理了2017许昌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办法

1.录取方式和时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要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全面实行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录取时间安排是:省提前批7月12日航空实验班录取,7月14日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班录取,7月17日面向全省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市提前批录取时间为7月18日-19日;全市其他批次录取时间为7月20日—7月31日。我市的录取时间原则上全市同步,分批进行。

各县(市、区)要在市教育局统一指导下,分别划定本考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

2.录取顺序

提前批次:首先进行航空实验班录取,其次进行面向全省招生的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班录取,再次进行跨省辖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录取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最后进行许昌高中面向县(市)招收的实验班及面向全市招收的体育、音乐、美术特长班、国际班,许昌市三高面向全市招收的艺术特长班、许昌实验中学面向市区招收的体育特长班、许昌市二高面向市区招收的体育特长班,招收录取办法按照市教育局批复文件执行。

第一批次:省级示范高中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许昌高中要在3天时间内完成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报到注册。

第二批次:市级示范高中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没被第一批次录取但报有第二批次志愿的考生可以参加此批次录取,参加录取时分数线提高10分。许昌实验中学、许昌市二高、许昌市三高要在3天时间内完成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报到注册。

第三批次:一般高中录取。报有第一或第二批次志愿的学生参加此批次录取时分数线提高20分。许昌市八中、东城高中、宇华实验学校要在3天时间内完成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报到注册。

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全部批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学校对志愿考生按中招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经录取,不再退档。之前已经被正常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

考生可登陆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各县(市、区)高中录取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的录取要求确定,参照市教育局录取时间和办法同步进行。

3.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C等以上(含C等),其中省、市级示范高中录取的统招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B等以上(含B等)。普通高中在录取社会考生时,对其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不作要求。

4.分配生政策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校际间差距,使薄弱初中享受更大的政策扶持,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今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生仍然按照50%的比例。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分配生降50分录取。享受降分录取待遇的考生必须是在籍生且连续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各初中学校要对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箱,接受监督,确保分配生资格准确无误。各县(市)普通高中分配生录取办法由各县(市)教育局依据本地实际和全省普通高中录取系统的要求确定,鼓励各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高分配生比例。

5.新生注册

各普通高中根据录取结果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高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根据省教育厅的招生要求,各普通高中的学籍数据,根据各普通高中的录取结果,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中直接转换生成。因此,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被录取资格,不再享有高中学籍。到非录取学校报到的不能取得该校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不得接收未被本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普通高中私自接收的非本校录取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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