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3-29 20:07:59
五、录取和注册
1、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下达。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计划、中职五年一贯制和“3+2”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直接下达到各校,其他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一下达。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包括统招生、分配生、华萌生、阳光生、励志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等招生计划。城区分配生、华萌生、阳光生、励志生、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另行发文。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除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可以面向全市招生的计划外,其他计划皆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民办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其录取名单须报生源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备案。
中职学校可面向全国招生。
2、录取
录取工作由市、县(市、区)教育局分别组织进行,实行网上录取。城区高中录取由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各县(市、区)教育局需根据本地普高招生计划和志愿分段人数划定普高录取资格线,并向社会公布。
普通高中录取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经市教育局批准进行了统一专业考试的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专业单独划线录取。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发放。普通高中录取方案另行发文。
中职学校全日制应届生录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按考生志愿顺序投档,“3+2”、五年一贯制严格执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不换档、不换录原则。网上录取名册是中职录取和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全日制往届生凭志愿、初(高)中毕业证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办理录取手续。中职录取方案另行发文。
2018宜昌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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