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4-12 11:53:58
赣州市南康区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办法
为切实做好我区2018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省、市中招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我区普通高中总招生计划8000人,其中:
(一)南康中学2000人。其中:提前批50人(民航飞行员基地班,面向全市招生);第一批1000人(统招生300人、均衡生700人);第二批950人(统招生265人、均衡生621人、特长生64人)。
(二)第二中学 1800人。其中:第一批300人(统招生90人、均衡生210人);第二批1500人(统招生270人、均衡生630人、特长生600人)。
(三)第三中学1600人。其中:第一批300人(统招生90人、均衡生210人);第二批1300人(统招生379人、均衡生886人、特长生35人)。
(四)唐江中学1400人。其中:第一批100人(统招生30人、均衡生70人);第二批1300人(统招生360人、均衡生840人、特长生100人)。
(五)第四中学1200人。其中:统招生1100人,特长生100人,均安排在第二批次录取。
二、报考规定
(一)报考条件
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中考。未完成初中三年学历教育的学生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进城农民工子女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规定取得学籍后可以在迁入地学校报名并参加中考,录取时与当地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进城农民工子女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的认定按《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的通知》(康府办字[2008]104号)等文件执行。
(二)资格审查
1.各初中学校要对学生中考报名资格以及报考均衡生志愿资格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张榜公示一周。城区初中还需对进城农民工子女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备案。
2.区中招办根据学生电子学籍库、各初中学校提供的考生相关资料和公示情况,审查确认考生应届、历届类别。
三、填报志愿
(一)填报条件
1.凡本地初级中学的在籍直升生(指学籍在本校,且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正常转学、休学、复学以及进城农民工子女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生视为在籍直升生)均有资格填报普通高中各批次均衡生志愿。
2.全区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填报提前批、第一批统招生和各批次均衡生志愿,历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填报提前批、第一批统招生和各批次均衡生志愿。
3.全区各初中学校的应届、历届毕业生均可选择填报城区高中(即南康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的统称,下同)、唐江中学、第四中学第二批统招生志愿。
(二)填报时间
1.4月3日至8日,学校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录入本校考生报名信息。
2.4月9日前,考生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并在打印的《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3.4月10日至16日,学校向考生发放填报志愿登录帐号和初始密码,考生须妥善保管个人密码,遗失密码后果自负。考生填报志愿时须认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并严格按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逾期不可补报,错填、漏填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8月1日-7日,考生可登录江西教育考试院中考网上报名系统(http://111.75.211.152),填报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志愿。
(三)填报流程
登录南康教育网(http://www.nkjy.com),点击“2018年南康区中考志愿填报入口”,按页面提示进入填报“南康中学民航飞行员基地班志愿”,考生凭个人密码登录“南康区中考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第一批志愿”、“第二批志愿”。
1.提前批志愿:报考南康中学“民航飞行员基地班”的考生,登录“南康中学网站”进行填报。预估可达到报名条件的考生,按“页面提示”完成报名相关操作程序。
2.第一批志愿:
(1)第一批统招生志愿:从“南康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唐江中学”四所学校中选填一所学校。
(2)第一批均衡生志愿:从“南康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唐江中学”四所学校中选填一所学校。
3.第二批志愿:
(1)第二批统招生志愿1:全区各初中学校的应届、历届毕业生均可从“城区高中、唐江中学、第四中学”三个志愿中选填一个志愿;第二批统招生志愿2:全区各初中学校的应届、历届毕业生均可再选择填报唐江中学和第四中学其中一所学校的志愿。
(2)第二批均衡生志愿1:全区各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填报城区高中均衡生志愿;第二批均衡生志愿2:全区各初中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均可再填报唐江中学均衡生志愿。
(3)特长生志愿:全区应届、历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①报考第二中学特长生的考生,在“第二中学特长生志愿”栏中,根据本人的特长和兴趣爱好,在美术、声乐、舞蹈、器乐、广播电视编导、体育6个专业中最多可选择填报2个专业,另外考生根据本人已有的专业训练基础,可以在乒乓球、篮球、足球3个专业中再选择填报1个专业。
②报考南康中学、第三中学、唐江中学、第四中学特长生的考生到招生学校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为:南康中学:7月3日;第三中学:7月12日;唐江中学、第四中学:7月20—21日。
填报志愿的方法和录取顺序详见附件1:赣州市南康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顺序一览表。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办法
根据录取顺序和各招生学校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实行网上录取。
1.提前批录取
对已填报南康中学民航飞行员基地班志愿,且面试、体检合格、中考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600分)、英语单科成绩达标(80分),签订了《民航飞行员基地班就读协议》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未录取者,根据志愿参加第一、二批普通高中录取。
2.第一批录取
统招生录取:对已填报南康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唐江中学第一批统招生志愿的考生同时划线录取。
均衡生录取:对已填报南康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唐江中学第一批均衡生志愿的考生同时划线录取。
3.第二批录取
城区高中、唐江中学、第四中学统招生:首先对已填报城区高中、唐江中学、第四中学第二批统招生志愿1的考生划线录取,在城区高中第二批统招线的基础上,下降60分作为唐江中学、第四中学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再对已上线录取的城区高中第二批统招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分别录取到南康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
城区高中均衡生:首先对已填报城区高中第二批均衡生志愿1的考生划线录取;再对已上线录取的城区高中第二批均衡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分别录取到南康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
唐江中学、第四中学统招生:对已填报唐江中学和第四中学第二批统招生志愿2的考生划线录取。
唐江中学均衡生:对已填报唐江中学第二批均衡生志愿2的考生划线录取。
唐江中学、第四中学划定录取分数线后,根据考生报到、注册情况,在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可按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延补录。
4.均衡生录取
我区有均衡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为:南康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唐江中学。
将南康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唐江中学的统招计划分别划出70%均衡分配到各初中(详见附件2“均衡生指标计算公式”)。在同批次统招线的基础上,下降60分作为均衡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照本校考生填报的均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未完成的均衡招生计划,将由区中招办严格从符合均衡生录取资格并已填报均衡生志愿且未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补录。
5.特长生录取
由考生到招生学校参加专业考试,根据考生中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招生学校特长生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录取艺体特长生。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认定按赣市教基字[2009]40号文件执行,中考文化成绩不低于考生报考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的60%。各招生学校要制定特长生招生方案,报区教育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录取顺序及时间安排
根据录取顺序和考生志愿,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参加下一批次的划线录取。如赣州市录取时间有变,全区录取时间将作相应调整并公告。
1.提前批
7月6日:南康中学“民航飞行员基地班”划线录取。
2.第一批
7月11日:南康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唐江中学第一批统招生、均衡生划线录取。
3.第二批
(1)7月5日:南康中学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录取。
(2)7月12日:城区高中、唐江中学、第四中学第二批统招生(即填报第二批统招生志愿1的考生)同时划线录取;城区高中第二批均衡生划线录取。
(3)7月13日:城区高中第二批统招生、均衡生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到南康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
(4)7月14—16日:第二中学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 7月17—18日:第二中学艺体特长生录取。
(5)7月14日:第三中学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录取。
(6)7月19日:唐江中学、第四中学第二批统招生(即填报第二批统招生志愿2的考生)同时划线录取。唐江中学第二批均衡生划线录取。
(7)7月22—23日:唐江中学、第四中学艺体特长生专业考试、录取。
(三)报到注册
1.新生报名时间:8月31日前新生到录取学校报名。
2.新生注册时间:9月7日前,招生学校根据新生报名名单在网上注册。
3.网上审验注册时间:9月8日—12日,由中招办在网上审验新生注册名单。
4.报批时间:9月30日前,根据新生网上注册、审核名单报赣州市中招办、赣州市教育局基教科审批新生录取名单,建立电子学籍。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中招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大的一项工作。各有关科室和学校要提高认识,周密部署,认真执行中招政策规定,严肃招生纪律,自觉维护招生秩序,圆满完成中招工作各项任务。
(二)加大宣传,阳光招生。相关科室和学校加大中招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及会议等多种形式,把中招政策、招生计划、招生顺序等举措,向广大考生、家长、社会进行深入广泛宣传,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各中学要召开毕业班班主任、初中毕业生及家长会,宣传我区中招政策,加强考生志愿填报管理,教师不得误导、干预和强迫考生填报志愿。强化信息公开,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招生安排、录取情况等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学校招生秩序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9]92号)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中阶段招生秩序的通知》(赣市教招字[2013]3号)精神,严格执行“六公开”“十严禁”规定,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述渠道、公开违规事件处理情况,确保中招工作公开、透明;严禁违规招生宣传,严禁干扰学生填报志愿,严禁有偿招生和委托中介招生,严禁未经市教育局批准跨县(市、区)招生,严禁延期招生,严禁私自录取已按考生志愿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严禁超计划招生、线下招生,严禁违规收费,严禁外设区市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等;各有关科室、中学必须安排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管理,杜绝考生信息泄漏。对违反招生规定和纪律的单位和个人将按规定从重处理,对违规招收的考生不予审批录取。
本实施办法由赣州市南康区中招办负责解释,未尽事项根据省、市中招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执行。有关中招信息可在南康教育网(www.nkjy.com)、南康教育微信公众号以及相关招生学校、初中学校查询。
附件:1.赣州市南康区普通高中志愿填报和录取顺序一览表。
2.均衡生指标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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