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巴彦淖尔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18-4-17 16:25:12

八、招生录取

  (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内教发〔2014〕76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中考改革的预定目标,汉语授课将普通高中“统招生”的75%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分配时按该届初三毕业生初一报建的电子化学籍人数计算,即“多不增,少不减”。

  (二)汉语授课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录取,全面实行“阳光”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以计划数为准按成绩一次录满。

  (三)汉语授课普通高中的招生由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统一录取,招收具有巴彦淖尔市学籍和巴彦淖尔市户籍的初中毕业生。以户籍报名的考生只参与统招,不参与分招。中考招生报名以学籍为依据,学籍户籍分离的,以学籍为准。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分离的,需回原学籍学校参加中考,且一律不享受分招政策。分招资格认定以旗县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认定的结果为准。

  (四)蒙语授课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统一录取,不进行网报志愿和网上录取,录取办法另行通知。其中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录取办法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制定。

  (五)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采取统招为主自招为辅方式进行。市教育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依据学生职高网报志愿信息进行统一录取,统一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中等职业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按照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招生。

  (六)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的招生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录取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有意报考五年制高职(3+2)的考生,前期不能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志愿,凡被我市各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录取。

  (七)继续完善音体美特长生招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学校务于6月20日前完成音体美特长生测试工作,并将音体美特长生测试成绩合格名单报送市教育局。高一新生音体美特长生学籍注册将以各高中学校6月20日前报送的“特长生录取库”为依据,不在“特长生录取库”内的学生招生计划将被注销。

  (八)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校园足球三年推进计划》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园足球优秀运动员升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健全优秀足球特长生升学“直通车”制度。2018年足球特长班设在临河区第一中学,共招收优秀足球特长生48名,其中男、女生各24名。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划拨,不占用临河区第一中学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具有巴彦淖尔市初中校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近三年内曾获得巴彦淖尔市“市长杯”校园足球联赛前四名的主力队员或参加市级以上其他赛事获奖的优秀队员。报名时间地点:考生在中考结束后一周内到市教育局体卫艺科3029室申请报名;联系人:刘伟利;联系电话:7917572、7809810。

巴彦淖尔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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