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沙一中岳麓中学直升方案

更新时间:2018-5-8 8:44:13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2018年长沙市城区普通高中招收直升生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将推荐27名品学兼优、素质全面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对口直升长沙市第一中学。为了做好这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姜尚副组长:宾三华、刘英

  组员:蒋正清、朱志坚、黄旭华、吴迪

  职责:集体研究和指导安排直升生推荐工作。

  (二)工作小组

  组长:刘英副组长:朱志坚、黄旭华

  组员:彭旺、向峰、谭水平

  职责:负责制定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办法及操作规程,对年级组和各班的推荐工作进行具体指导。

  (三)监督小组

  组长:宾三华副组长:蒋正清、吴迪

  组员:陈兵、段有强(教师代表)

  孔勤根、梁小华(家长代表)

  职责:监督直升生的推荐工作,接受和处理直升生推荐工作中的质询与投诉。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的原则。

  三、基本资格

  1、长沙市一中岳麓中学连续就读三年的在籍应届毕业生;

  2、就读三年中未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

  3、就读三年中每学期体育测试成绩均合格。

  四、指标分配

  根据长沙市教育局文件精神,2018年我校直升生指标数为我校今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

  五、具体实施

  (一)宣传发动

  (1)4月27日:各班组织学生学习《2018年长沙市一中岳麓中学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方案》。

  (2)4月28日:召开初三年级家长会(自愿参加),宣讲直升生推荐录取实施办法,公布本校的直升生指标数。

  (二)提交资料

  4月29日18点之前,自愿参加推荐的学生将纸质申请书和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班主任。

  (三)资料审查

  4月30日----5月1日,学校审查递交了申请的学生的直升推荐资格,审核相关资料。

(四)综合评价

  以学生在我校就读三年期间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测评的结果为依据,根据以下规则对自愿申请并符合申报资格的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以分数形式体现评价结果,其组成为:初中三年文化成绩得分(90分)+其它得分(10分)。

  (1)初中三年文化成绩得分:90分。

  ①初一阶段成绩得分:10分。

  (初一上、下学期期末考试得分/总分)×10

  ②初二阶段成绩得分:20分。

  (初二上、下学期期末考试得分/总分)×20

  ③初三阶段成绩得分:60分。

  K1:第一次月考(2017年10月5、6日)得分/总分×10

  K2:第二次月考(2017年11月9、10日)得分/总分×10

  K3:第三次月考(2017年12月18、19日)得分/总分×10

  K4:第四次月考(2018年1月19、20日)得分/总分×15

  K5:第五次月考(2018年3月22、23日)得分/总分×15

  缺考成绩处理:因特殊原因并经学校同意批准没参加考试的,缺考当次考试成绩按其上次考试名次降低5个名次的成绩计算总分。

  (2)其它得分:10分。

  在我校就读期间,获得以下奖励的,按相应规定计分,累加不超过10分。

  ①三好学生、优秀干部

  a、获得市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称号,每次计1分。

  b、获得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市级优秀少先队员称号,每次计1分。

  c、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干部称号,每次计2分。

  同一学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一次,不同学年可累计加分。

  ②艺术比赛

  a、获得“三独”比赛省级一等奖计2分、二等奖计1分。

  b、获得“三独”比赛市级特等奖计1分、一等奖计0.5分。

  c、参加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特等奖计2分、一等奖计1分,获得集体项目奖的按50%计分。(如当年比赛没有设立特等奖,则一等奖加1分)

  在三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一次。参加全国中学生艺术展演计2分,并可与“三独”比赛计分累加。

  ③体育竞赛:限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

  a、获得省级第一、二、三、四、五、六名,分别计3分、2分、2分、2分、1分、1分。

  b、获得市级第一、二、三名的分别计2分、1分、1分。

  c、获得集体项目奖的,按以上规则50%计分。

  同一人在三年中多次获奖,只计最高分一次。

  (五)排序公布

  1、5月2日----5月4日,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按直升指标数的1.2倍,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综合评价得分排序名单和直升生拟定名单。

  2、公示期间接受核查,核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核查地点:学校行政楼二楼教务处202室。

  (六)推荐上报。

  以上综合评价得分在公布核查无异议后,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直升生指标数确定直升生名单。

  5月5日—6日已公示的拟定直升的学生及其家长填写《直升生资格审查表》,5月7日上午10点前上交学校行政楼202室。学校教务处汇总名单后,在5月7日下午5点前将《长沙市一中岳麓中学直升生汇总名单》(含纸质和电子表格)和《直升生资格审查表》上报至市教育局中招办。逾期不递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录取

  市教育局于5月18日—5月20日在长沙市招生与考试信息专网上公示直升生录取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5月24日市教育局中招办发放直升生录取名单。已被录取的直升生不再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书面考试,不能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公示期间,直升学生如有变动,按序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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