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5-17 11:14:36
定向指标分配和录取原则。
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结合我市实际,2018年全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霍邱一中、安徽师范大学附属叶集中学拿出招生计划的80%指标定向分解到初中学校。定向到校指标要根据各初中实际在籍、就读满三年且报名参加中考的毕业年级学生数,按比例切块分配,并适当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定向生招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不设置指标到校生最低录取控制线(须达到县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严禁将指标分配与初中升学率挂钩。对去年以来办学行为、中考中招行为不规范且被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通报的初中学校,要调减分配指标。
各县区教育局要科学制定本地具体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核。市教育局将在对县区定向指标分配的科学性、均衡性、公平性加以审核后,统一行文下达并在市教育局网站等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为保障异地扶贫搬迁、农村转移人口等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按照省、市2018年中考有关文件规定,当年回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在学籍校就读不满三年、在县区集中报名点报名的应届考生,同等享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标。其指标分配原则和办法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到校指标分配相同,即根据集中报名点报考人数、按照各高中学校定向到初中学校的指标比例切块分配。具体办法由县区教育局制定。
根据各级教育等有关部门政策,军人子女享受转入初中学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指标。
各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指标的录取,按照考生志愿、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的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无生源或完不成计划,则指标不再另行分配到初中学校,在本县区内按照剩余计划、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中考信息不断变化,精英中考网www.91post.com提供的中考资讯、成绩查询、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教育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