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渭南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19-7-26 9:41:58

二、招生工作办法和程序

2019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考生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地点分批次由市上集中录取;统一时间由各普通高中学校公布录取结果。

(一)招生办法

1.在公布中考成绩时,市上将统一划定公布全市普通高中(含民办)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各县域内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实行考生统一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时间分批次由高分到低分集中录取。凡不按照规定时限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高中学校录取资格。

2.定向生的录取。全市所有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学校定向生的录取,在该校确定的录取分数线下延50分,由高分到低分排队录取。对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学生,在考生总成绩基础上加10分排队录取。建档立卡考生向所在初中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审查后报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核,由教育局收集统一在7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审批。

3.特长生的录取。特长生文化课分数线必须达到市上划定的特长生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然后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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