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襄城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20-3-9 9:04:26

2020襄城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1. 录取方式和时间

根据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要在“省中招平台”进行,全面实施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全市统一时间,7月12—19日,省市提前批次录取;7月20—31日,全县提前批和普通批次录取(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 录取顺序

提前批次:省市提前批次按省、市招生意见执行。县提前批次招收录取办法按照县教体局批复文件执行。

普通批次:河南省襄城高中、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襄城县第三高级中学、襄城县库庄镇育人国际学校(高中部)和襄城县清华园学校(高中部)在“省中招平台”同时进行录取。在当前招生录取办法下,为进一步均衡全县普通高中生源质量,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能够到合适的学校就读,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和第三高级中学在批次录取时应结合学校及考生实际适当预留计划,用于批次补录。

批次补录: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而未被任何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可在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学校对志愿考生按中招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经录取,不再退档。之前已经被正常录取的学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

考生可登陆“省中招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3. 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C等以上(含C等),其中省、市级示范高中录取的统招生,其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要达到B等以上(含B等)。普通高中在录取社会考生时对其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不作要求。

为保证三年后毕业率达到省市要求,按照择优录取原则,2019年普通高中录取将设置全县最低控制线,同时5所高中须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分别设置学校录取最低控制线,确保优秀学生都能到理想学校就读。

4. 分配生政策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校际间差距,使薄弱初中享受更大的政策扶持,根据省、市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今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生仍执行50%的比例。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分配生降50分录取。享受降分录取待遇的考生必须是在籍生且连续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只有普通批次录取时享受分配生政策,在批次补录时不再享受该政策。各初中要对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箱,接受监督,确保分配生资格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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