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5-13 14:50:56
隆回县2020年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提高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普高、职高均衡、优质、和谐、特色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邵教通〔2020〕54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原则
1.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尊重学生意愿,自主填报学校志愿,学生填报的志愿要分校公示;严禁学校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招收学生。
2. 坚持促进全县初、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均衡发展的原则。积极鼓励初中毕业生均衡报考,达到高中阶段学校总招生数普职比为1:1。
3. 坚持统一、规范的原则。全县统一招生考试,科学确定招生比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
二、招生计划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办学能力提出方案报县教育局初审,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及我县初中毕业生人数,提出初定计划报市教育局审定。县教育局依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另行制定并下发我县各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为特长生计划和普通计划。
1、特长生计划:普通高中学校、特色高中建设学校分别按招生总计划的5%、8%招收音体美等特长生。
2、普通计划:
普通计划为各高中学校招生总计划减去特长生计划。隆回一中、隆回二中的普通计划分为统招生和指标生,统招生和指标生各占50%,指标生计划分别根据各学校初中毕业学生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志愿填报
凡需报考高中的考生必须网上填报志愿,方可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的录取,考生在志愿系统不填志愿视为放弃高中学校的录取权利。
高中阶段学校志愿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第二批次为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和中等职业学校志愿,具体办法和时间安排:
1. 登录志愿填报与录取网址(可在邵阳教育网http://www.sysedu.net/上查找相关链接),考生及其监护人在网上自愿填报志愿。
2. 填报时间:6月8日-6月16日。
3. 填报要求:
(1)家长和考生要仔细领会相关文件精神,找准自身定位,调查了解高中学校的收费标准、育人环境与办学特色等,仔细分析、克服干扰、自主选择。
(2)填报志愿时一定要慎重,不能随意,一旦录取后不得改录其它学校。
(3)考生凭密码登录后,在规定时间内可以修改自己的志愿。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修改,考生可在相应时间段查询自己的志愿、中考成绩、录取结果等。考生要牢记自己的登录密码并注意保密,因密码泄露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因密码忘记需要重置的,考生须写好申请交学校,由学校管理员与中招办联系修改密码。
(4)志愿填报截止后,不得更改,从志愿系统打印填报后的《志愿填报表》(一式三份)经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后,学生及所在初中学校、中招办各留存一份备案。
(5)各初中学校要对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帮助学生做好自身发展的选择,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普职合理分流,同时尊重考生填报志愿的权利。在志愿填报期间要开放学校网络教室,认真组织不能在家上网的学生填报志愿,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学生。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包办或干预学生的志愿填报。
4. 志愿数量和填报:
第一批次志愿所有考生可填报1个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
第二批次志愿分为普高志愿和职高志愿,普高志愿和职高志愿不得跨报,即填报了普高志愿的不能填报职高志愿,填报了职高志愿的不能填报普高志愿。第二批次志愿为平行志愿,按填报顺序依次投档(志愿顺序不同会影响录取结果)。
第二批次普高志愿共4个,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填报2所公办学校志愿和2所民办学校志愿;职高志愿共3个,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填报3所职业学校及对应填报三个专业,如只填报学校而不填报专业,则视同在录取时服从该校的专业安排与调剂。
考生可不填报任何志愿。考生因随迁需跨县(市)就读高中的,不得填报县内高中学校志愿,须凭随迁手续于志愿填报前向中招办提出跨县就读申请,凡未经中招办批准,私自外出就读的学生,学籍部门可以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四、优惠政策
1.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关于“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学生加分项目,相关特长和表现等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的要求,及省市有关文件,高中招生优惠对象是烈士子弟、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考生、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归侨子女、台籍考生、科技创新特长生及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根据邵教通〔2019〕62号文件规定:烈士子女、军人子女、归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及符合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各优惠5分;2020年对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中考的优惠10分。根据《中共隆回县委、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隆发[2007]5号)及《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优惠政策考生资格审核操作办法》(湘民宗通〔2018〕13号)文件精神,山界回族乡、虎形山瑶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优惠20分,县内散居农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优惠10分、县内散居城镇的少数民族考生优惠5分、山界回族乡、虎形山瑶族乡的汉族考生优惠10分;非隆回县户籍的少数民族在本县参加中考的考生优惠5分。凡在初中阶段获得各级科协、教育、科技、环保等部门举办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中小学机器人电脑制作等活动的,获国家级一、二等奖分别加5分、4分;省级一、二等奖分别加4分、3分,同一奖项就高不就低。
2、教育扶贫专项指标。根据《关于印发〈邵阳市实施“一提高两降低”促进教育扶贫六条措施〉的通知》(邵市办发〔2017〕34号)文件规定,对进入高中相应批次录取控制线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做到应招尽招。从2018年起至2020年,按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的2%招收指标生批次落选的建档立卡贫困生。
3.隆回一中、隆回二中在我县瑶族考生中分别按统一要求录取未达4人,则按考分由高到低录取至4人;在山界回族乡回族考生中分别按统一要求录取未达4人,则按考分由高到低录取至4人。
4.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文件要求,听力残疾鉴定为四级及以上的听障学生(以听力残疾证为准或县级以上医院鉴定并出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程序申请认定后,可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5. 独生子女、农村两女家庭的女孩及2020年上期受到省、市、县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惠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计入总分。优惠对象各种证件(原件)必须在6月5日之前由学校汇总交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后方为有效。
五、录取顺序
1.高中阶段的招生录取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录取批次为:第一批次: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二批次:中等职业学校、市示范性普通高中和民办高中。
2.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先录统招生再录指标到校生;普通高中先录文化生,再录特长生。
3、符合基本要求的学生,学业成绩以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 9科总分排序,当出现多个录取对象学业成绩相同时,先按从优原则,再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低排序。
六、 普通高中准入制度
根据普通高中择优录取的原则,规定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实行最低控制线的准入制度。省示范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科满分值的70%(其中体育特长生为60%),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分数线由市教育局根据区域内招生计划及分数段人数综合考虑后划定。省示范性高中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必须C等或以上,一般高中录取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等第必须D等或以上。所有考试科目中,有一科以上不及格的初中毕业生,原则上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不予录取。
七、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依据招生原则,按“遵从志愿、指标控制、择优选拔”的原则录取高中新生。
1. 省示范高中的录取:
(1)统招生录取:高中学校招生将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最低控制分数线、考生志愿和档案分进行录取。省示范高中依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统招计划等额录取。
(2)到校指标录取:在统招生录取之后,再根据各初中学校学生填报的省示范性高中志愿和到校指标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因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或学生档案分低于省示范性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未完成的招生指标予以收回,并纳入一、二中各自的统招计划。
九年级县内异动学生不享受到校录取指标。从2018年七年级新生开始,在县内各初中学校注册的七年级新生,需“人籍一致”在注册学校就读三年,方可享受到校录取指标。
(3)特长生录取:根据最低控制标准与志愿入围,按特长测试结果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至该专业额满为止。在初中阶段参加省全运会获前六名的体育专业特长生,经县教育局审批可以特招。
2. 市示范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规则
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这一批次内可以填报 4 个志愿,这 4 个志愿是平行志愿。投档原则遵循“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
“位次优先”,也就是对全部参考的考生按总分进行排序,每一名考生要排出一个位次,一个位次对应一名考生。在投档检索时,先投位次在前的考生,然后再投位次在后的考生。
“遵循志愿”,4个平行志愿根据志愿填报顺序依次投档,当满足第一个志愿的条件时,考生的档案就被投入第一个志愿学校中,其他后续志愿就不再检索;如果考生不符合第一个志愿的投档条件,那么就要看他的第二个志愿,以此类推,直至检索完毕。
“一轮投档”,也就是考生的档案只要被投入任一一所志愿学校中去,就停止对该考生档案的检索
3. 由于师范生录取时间不确定,在其录取完成后,省示范性高中再统一补录。
4. 公办学校不得跨县(市)招生,确有必要的,学生需提供承迁手续。招收县外回原籍就读的学生占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外地生源录取审批截止时间为相应批次录取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八、录取审批
1、普通高中录取注册。县教育局按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 1:1 比例投档。各高中学校须按招生计划、录取结果、报到情况统一给新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注册学籍,未经教育行政部门许可的招生或超计划招生不得申报注册学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学校校长负责(民办学校由董事长和校长共同负责),各高中学校要签订招生责任书。教育局按程序严格审核招生录取材料,审批录取结果,处理新生学籍注册信息。
2、按省教育厅要求,9 月 30 日前在全国学籍系统中完成普通高中新生注册,逾期不予注册。学校擅自录取的学生,审核时不予注册,未经注册的学生毕业时不能发放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中毕业证书,不能参加学考,对高考及一些比赛活动等会产生不利影响。
九、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
成立县2020年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祖中
副组长:向跃、谢源清、马晖晖(常务)、匡耀南、阮海清、王在群、刘苏美、刘建英
成员:姚中前、金龙永、刘健、李艾、黄伟峰、戴宏伟、刘君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金龙永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地点设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2. 明确要求
(1)公开透明,阳光招生。县教育局和各高中学校要通过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形式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及违规招生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及时公示录取学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各学校要认真准备,精心组织,确保中考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在各项招生考试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各类舞弊、失密泄密事件及安全事故的发生。要统一领导、统筹兼顾,确保考试和招生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在学生志愿填报过程中,要充分尊重学生自愿,任何人不得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3)科学评价,正确导向。进一步配套和完善有关政策,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要以中考成绩为依据,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科学制订高中学校教育质量评价标准,建立以学生入校成绩为基础的高中学校成绩评价机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充分发挥初中学业考试在学校教育教学管理中的检测、评价功能,并指导学校认真研究解决好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初中学校输送到县内高中阶段就读的学生比例应达到本届毕业生的75%以上,要指导学生均衡合理填报一、二中志愿和普高、职高志愿。
3. 严肃纪律
(1)规范招生宣传
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必须报中招办审批备案后方能向媒体或社会公布。严禁招生学校虚假宣传和诋毁其他学校。招生学校不得进入初中学校宣传,严禁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招生学校不得向初中学校送礼请吃。
(2)规范招生考试
今年我市继续实行“两考合一”的方法组织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即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考试合为一次考试。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本方案规定以外的任何形式招生选拔考试、加试和面试。
(3)规范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县教育局具体实施。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突破计划招生。音体美特长生严格按招生计划录取。
已经正式录取的学生,无故不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就学资格,招生学校不得为其申请建立学籍。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不得实行大班额编班,班额最大不得超过 55 人。
(4)严肃问责
发现招生违规行为,按《隆回县高中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隆办字〔2017〕64号)及《关于做好2020年邵阳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邵教通[2020]54号)文件处理。
十、本方案由隆回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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