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永嘉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20-5-21 19:57:16

2020永嘉县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二)普通高中类招生。

1.普通高中类招生,根据招生计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照顾录取政策,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录取。

2.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考生开始填报志愿,时间3天。已上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应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参照《2020年永嘉县高中招生指南》,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和志愿确认(每生可填报多个志愿),逾期不予补报。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将予以统一锁定,考生志愿不得再行更改和放弃。

为方便和服务考生填报志愿,县教育局将编制《2020年永嘉县高中招生指南》,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县教育局专栏http://xxgk.yj.gov.cn/col/col1331603/index.html”进行公开,并由初中学校印发给每位考生。各初中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要仔细审核,按时上报相关材料。若因学校资格审核失误影响考生录取的,将追究相关学校及责任人的责任。在招生中若出现考生因志愿代码填写错误造成录取上的问题,由填报人自行负责。

3.2020年,我县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分为两批。第一批为永嘉中学(含定向生)、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第二批为温州翔宇中学(自费生)、上塘中学、罗浮中学、永临中学、永嘉二中、碧莲中学、楠江中学(只招自费生)。依据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与特长加分),同时结合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总分从高到低由中招系统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自动录取,若考生总分(含政策加分与特长加分)相同则根据《2017年温州市高中招生同分录取规则》精神,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录取:①按文化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②在总分和文化科目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数学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③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均相同情况下,按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取语、数两科中单科分数高的一科)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④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按英语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⑤在总分、文化科目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英语单科成绩均相同情况下,并列录取。

(1)永嘉中学、碧莲中学美术特色班和全县民办普通高中均面向全县招生;上塘中学、罗浮中学、永嘉二中招生计划的20%面向片区外招生,80%在各自片区内招生;永临中学招生计划的30%面向片区外招生,70%在本片区内招生;碧莲中学招生计划的50%面向片区外招生,50%在本片区内招生。

(2)定向生招生。以考生总分(含政策照顾加分与特长加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进行定向生招生。

定向生招生对象。符合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资格,且在永嘉县内同一所初中学校读满两年(八、九年级在推荐学校就读,以电子学籍为准)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定向生名额分配办法。认真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要求,遵循以初中毕业生人数为主要依据按比例分配的原则,把永嘉中学60%及以上的招生计划以定向生的形式分配到初中学校。根据2020年各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将定向生名额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定向生名额要向农村初中倾斜,保障小规模学校1个定向生推荐名额。

定向生名额分配公式(计算结果若为小数,则取小数点后1位四舍五入为整数):

学校定向生名额=全县定向生名额基数×(学校毕业生数/全县毕业生总数)

全县定向生名额基数:以永嘉中学2020年招生计划数的60%,确定全县定向生名额基数。

定向生录取办法。永嘉中学定向生是在永嘉中学统招生录取完毕后,根据分配的指标和规定条件,对填报永嘉中学志愿且符合永嘉中学定向生资格的学生,以初中学校为单位,以永嘉中学统招分数线为依据,一类初中学校毕业考生(含温州翔宇中学、崇德实验学校和东方外国语学校)下降30分,其余初中学校下降40分,按考生总分(含政策照顾加分与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遇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分,按《2017年温州市高中招生同分录取规则》文件规定执行。若学校毕业生成绩达不到定向生录取要求,定向生名额尚未录完,则不再转为全县统招生名额。对既无统招生又无定向生被永嘉中学录取的初中学校,在永嘉中学统招生录取分数线下降90分范围内,对这些学校填报永嘉中学志愿且符合永嘉中学定向生资格的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政策照顾加分与特长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补录,且最多补录1名;若达不到定向生补录条件的,则不予补录。

因校网优化(2018年-2020年),已调整完成的被优化学校根据优化时转入优化学校的学生,当年毕业生数单列分配定向生名额,其定向生名额尚未录完,则剩余名额转入优化学校使用,若还未录完则不再转为全县统招生名额。  

(3)永嘉中学统招生和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的招生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揭晓后,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永嘉中学统招生和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

(4)温州翔宇中学(自费生)、上塘中学、罗浮中学、永临中学、永嘉二中、碧莲中学、楠江中学(只招自费生)等普通高中的招生录取。未被永嘉中学和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录取的考生,中招系统则根据考生志愿自动在系统中按设置的条件把考生招录到温州翔宇中学(自费生)、上塘中学、罗浮中学、永临中学、永嘉二中、碧莲中学、楠江中学等学校。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片外不低于片内,片外录取不足时,可在片区内择优补招,额满为止。考生如果要兼报温州翔宇中学公费生和自费生,需分别填报志愿。

(5)碧莲中学面向全县招收2个美术特色班,招生录取单独进行。碧莲中学统招生录取分数线确定后,美术特色班开始招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普高低控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达到要求、无色盲、有美术特长或美术爱好的考生均可报名。考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通知单原件和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到碧莲中学教务处报名,学校按报名顺序录取,额满为止。录取时须签订自愿在美术班就读的协议书。

4.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填报永嘉中学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2A2P及以上,填报温州翔宇中学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1A3P及以上,填报其他学校的考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达到4P及以上,且各校均要求考生综合表现评定达到合格及以上。从2021年起,初中毕业生参加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5B及以上,参加省一级特色示范学校和县(区)中学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须达2A3B及以上。考生在报考体育、艺术、科技特长生时,其相应的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必须达到A等,考生报考理科特色生时,其科学实验必须达到A等。

5.民办普高立足于本县域招生,县域内招生数不少于招生计划的60%,按平行志愿择优录取。跨县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0%,跨县招生录取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的第三天开始,由招生学校凭考生录取码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择优录取。民办普高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不超过招生计划10%的自主招生指标,该指标录取在平行志愿录取后进行。

民办普高须在6月10日前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公布2020级新生收费标准。

6.普通高中按平行志愿录取不足时,原则上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补录,额满为止。

7.特长生招生待定。

  1. 中等职业教育类招生。

    1.中等职业教育类包括中本一体化教育、五年一贯制职业教育、3+2职业教育、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普通班等。

    2.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招生。中本一体化教育和学前教育大专班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在普高平行志愿录取前择优录取(中本一体化学前教育专业、学前教育大专班需结合专业术科考试成绩)。中本一体化教育、学前教育大专班志愿填报时间及录取办法另行发文公布。

    3.永嘉县域内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生须于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报名登记,并凭准考证和分数卡到招生学校报名确认。从成绩公布的第三天开始,由招生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凭考生录取码择优录取。

    4.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学校在我县招收五年一贯制和“3+2”考生,必须严格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普通中专招生须经温州市教育局同意并签发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温州市域外中等职业类学校,由考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直接向招生学校报名,学校录取后将录取名单反馈到县教育局。

  2. 永嘉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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