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6-8 20:28:59
定向生招生
为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逐步减少初中学校择校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按上级文件要求,实施优质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
1.定向生计划
从一中招生计划中划出50%的名额(人)作为定向生指标。
2.定向生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
按《南平市教育局关于2020年南平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南教基〔2020〕6号),2020年定向生录取最低降分分值为35分。若生源不足最低分值可下调到45分。如仍未招满,不再补录。
3.各校定向生名额分配
按各校享受定向生资格的中考应届报考生数为基数进行分配,实行分校择优录取。
4.剩余定向生名额的使用
农村学校(含星村中学、兴田中学、五夫朱子学校、上梅中学、吴屯中学、岚谷中学、洋庄老区学校,下同)无法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在农村七所学校中统筹,按一中定向生录取程序从农村学校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城区学校(含一中、二中、三中、武夷中学,下同)无法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在城区四所学校中统筹,按一中定向生录取程序从城区学校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分别统筹后仍无法完成的定向生指标在全市学校中统筹,按一中定向生录取程序从全市学校未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5.符合下列条件的享受定向生资格
考生户籍必须在武夷山市辖区范围内,小升初没有享受政策照顾,非体育“二集中”的考生。
城区户籍学生:(1)户籍在城区,一中、二中、三中初一的入学新生(小升初的政策照顾生除外)分别在所在学校连续读满三年,期间没有转学或寄读(即指转学或寄读在外县市学校的考生不享受定向生待遇)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户籍在城区(崇安街道、新丰街道、茶场正式职工子女)通过补录(随机派位)到一中或二中,且连续三年在该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3)本市城区户籍(含武夷街道)的学生在本市乡镇初中学校就读且连续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乡镇户籍学生:(1)学籍在本市乡镇的考生,在乡镇同一学校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2)本市乡镇户籍的学生在三中或武夷中学就读,学籍在三中或武夷中学并且读满完整三年的;
(3)因建设东溪水库,吴屯乡双溪(旸角)村和小寺村的小冲、程墩、岚汤3个村民小组的库区移民子女安排到三中就读,在三中享受定向生资格。
6.从2018年开始,本市乡镇和武夷街道户籍的初一入学新生到三中就读,以及本市乡镇户籍的初一入学新生到武夷中学就读,不享受定向生资格。
7.城区户籍新生入学后,在初中阶段,监护人在被监护人初中毕业前,买卖、转让其房产或迁移被监护人户口,将取消被监护人中考定向生资格。
8.定向生资格确认、审核工作
定向生资格确认和审核工作由各学校班主任、年段长、教务主任具体操作并负责把关,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教务主任是主要责任人。各校在中考报名结束后对定向生资格进行审核认定,要求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两周,无疑义后上报市招生办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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