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0-6-17 21:06:38
湘乡市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生招生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根据《湘潭市2020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方案》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三)坚持指标到校、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指标生计划分配
我市2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湘乡市第一中学、东山学校)及1所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湘乡市第二中学)招生计划的50%为指标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我市各初中学校,适当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分配办法为:某初中毕业生参考人数×(区域内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的指标生计划总数/区域内初中毕业生总数),计算时按照四舍五入的方式进行。当分配到某初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不足1人时,必须下达1个指标生计划。
三、志愿填报
指标生资格:在同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在籍初中毕业生具有指标生资格。中途从外校转入的学生和在外地就读回潭报名考生不能参加指标生志愿填报。
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各省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相应省示范性高中择优录取分数线降低30分执行,但不能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
指标生为提前录取批,志愿栏设一个志愿。填报指标生志愿不设名额限制,凡填报了指标生志愿的学生必须将对应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或省特色教育实验学校)作为统一招生志愿中第一志愿填报。若第一志愿与指标生志愿不一致,该生指标生志愿作废。
(一)政策宣传
初中学校于6月中旬召开考生及家长大会,宣讲指标生录取实施办法,并在学校醒目处公布政策,确保所有考生和家长了解指标生的招生政策。
(二)填报志愿
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填报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志愿只能填报一个,考生也可以不填报指标生志愿。
四、指标生录取
6月19日前,各初中学校将符合资格的指标生申报名单在学校公示三天,上报我局中招办(基础教育股),我局审核确定后于6月30日前上报湘潭市教育局中招办。
8月2日,湘潭市教育局中招办根据排序规则对填报了指标生志愿的学生进行排序,按照各校指标生计划、指标生最低控制线进行审核,确定指标生录取名单,在“湘潭市教育局官网”公布指标生录取名单。已被录取的指标生,一律不得放弃指标生录取,所填报的常规志愿无效,也不再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未被指标生志愿录取的学生,将按流程进入下一批次录取。未完成的指标生计划,将被滚入常规招生划线计划。
附件:5-1.湘乡市2020年普通高中指标生计划分配表
5-2.湘乡市2020年初中学校申报指标生志愿学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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