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饶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21-4-15 15:32:15

2021上饶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1.报考零批次、第一批次普通高中统招(含统招、均衡、特长生等)以及师范定向类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综合等第须达到B等以上(含B等)。

2.师范定向为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师范定向类考生,可按其兼报志愿,参加普通高中或其他高、中职类院校的录取。

3.师范定向类录取办法:①以县(市、区)或乡镇为单位,按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划定体检分数线(不低于530分);②县(市、区)中招办公示体检分数线和上线考生名单,组织上线考生体检,如自行不参加体检考生不得录取公办高中、民办重点高中及重点建设高中,空出的计划指标一律不予替补;③对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市、区)教育局、招生学校按招生计划数1:1从高分到低分同考生及其监护人签订协议,如果考生拒签协议,一律不得录取到公办高中、民办重点高中及重点建设高中,空出的计划指标一律不予替补;④对已签订《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协议书》的考生自行放弃的,不得录取到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空出的计划指标一律不予替补。⑤市中招办根据协议书进行预录,由招生学校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4.普通高中类录取办法:

①录取顺序:零批次,第一批次均衡招生计划,第一批次统招计划,第二批次;

②均衡招生计划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初中学考总分(740分)的70%,即518分;

③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的特长生初中学考成绩不得低于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的60-70%(具体幅度由各县(市、区)自定);报考第二批次普通高中,初中学考成绩不得低于招生学校统招分数线的70%。特长生文化(初中学考)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350分。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未完成的计划转为该校辖区内统招。

④市中招办分县(市、区)划定一般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低于此分数线的学生,应分流到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不得录取。

⑤上饶中学、上饶市一中、上饶市一中新校区、上饶市二中录取办法:

零批次:上饶中学、上饶市一中、上饶市一中新校区面向信州区以外县(市、区)的统招计划;上饶中学、上饶市一中新校区、上饶市二中面向全市的特长生(含特招)计划。

上饶中学特长生统招计划,在专业成绩达70分以上,且初中学考成绩达到上饶中学面向信州区外统招分数线60%的考生中,分专业按考生初中学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上饶中学特长生特招计划,在初中学考成绩不低于上饶中学面向信州区外统招分数线50%的考生中,分专业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上饶市一中新校区特长生统招计划,在专业成绩达70分以上,且初中学考成绩达到上饶市一中新校区面向信州区外统招分数线60%的考生中,分专业按考生初中学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上饶市二中特长生统招计划,在专业成绩达到70分以上,且初中学考成绩达到上饶市二中统招分数线70%的考生中,分专业按考生初中学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上饶市二中特长生特招计划,在初中学考成绩不低于上饶市二中统招分数线55%的考生中,分专业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名录取。

统招计划按计划数及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划线录取(不低于招生学校面向信州区的统招录取分数线,如计划未完成,转为面向信州区统招);特长生文化(初中学考)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350分。公办普通高中特长生未完成的计划转为该校辖区内统招。零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按重点高中志愿参加本县(市、区)的第一批次普通高中录取。

第一批次:上饶中学、上饶市一中、上饶市一中新校区、上饶市二中面向信州区的均衡招生计划、统招计划。

首先进行均衡招生计划录取。根据均衡招生计划分配方案以及考生“均衡招生第一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已作为均衡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招计划录取;

其次进行统招计划录取。信州区考生的“重点高中第一志愿”(以下简称A志愿)、“重点高中第二志愿”(以下简称B志愿)、“重点高中第三志愿”(以下简称C志愿)、“重点高中第四志愿”(以下简称D志愿)为“平行志愿”。先由计算机根据考生初中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排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对考生按先A后B再C最后D的顺序检索投档(如A志愿学校计划未完成,按A志愿录取,不再检索B、C、D志愿;如A志愿学校计划已完成但B志愿学校计划未完成,则按B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如A、B、C、D志愿学校计划均已完成,则不能录取第一批次普通高中);

⑥县属普通高中录取办法由县(市、区)制定,录取工作统一到市中招办严格按照考生志愿、招生计划集中录取。

5.普通高中实行限时报到制,请考生按中招部门录取结果,及时到高中学校报名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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