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萍乡市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21-4-17 7:29:58

普通高中录取

1.分数线划定 录取省重点(含重点建设)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要达B等(含)以上。录取一般高中(含民办高中)的考生,其综合素质评价要达C等(含)以上。

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职普招生规模,统一划定全市普通高中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市教育考试中心对市直高中分别划定统招或均衡录取分数 线;对县区省重点高中,划定统招分数线(均衡录取分数线由县 区教育考试机构划定后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再统一公布)。

一般高中的录取分数线由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划定后报市教育 考试中心备案,再统一公布。

民办高中的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主确定(不低于全市普通高 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备案后统一公布。

2.录取批次顺序 普通高中的录取:提前录取批次为师范定向生、萍乡飞行员实验班;第一批次录取为萍乡中学、湘东中学、芦溪中学、上栗 中学、莲花中学;第二批次录取为萍乡三中、安源中学;第三批 次录取为麻山中学、武功山中专(大安中学);第四批次录取为民 办高中。

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2021年海军航空实验班继续 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80名。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关 于做好2021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1〕7号)执行。考生需参加初中学考,其成绩将作为录取依 据之一。

今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集中在7月份分批次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实行限时报到制,全市统一公布各批次普通高中报到期限。各 高中阶段学校要按照市教育考试中心在统一招生管理平台上公布 的录取结果和报到期限,通知每一位考生按时到学校报到和网上 签到,领取录取通知书。对已按志愿录取但未按时到校报到和网 上未签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录取资格,该类考生只能 参加下一批次高中录取。各校要及时上报未到校的考生名单,以 便及时办理退档手续。同时,已正式签到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被 其他学校录取。

3.录取办法

飞行员实验班录取:凡志愿就读萍乡飞行员实验班的考生, 初中学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所要求的分数,体检合格,由招生学 校统一出具名单,报市教育考试中心审批录取。

体艺特长自主招生录取:根据《萍乡市中考招收体育、艺 术特长生的暂行规定》(萍中招字〔2011〕5号)要求,体艺特长 生的录取测试由各重点高中学校负责报名,全市统一标准、统一 时间,由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织测试,专业设置为体育、 艺术(声乐、器乐、舞蹈、体育舞蹈、传媒)、美术专业等。

报名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7月5日左右完成统一测试工作,严 格按照体艺招生计划录取。

体艺特长生初中学考文化录取分数线在各招生学校的统招或 均衡线下100分之内划定,同时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 制线。体育尖子生的初中学考文化录取成绩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 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下100分。各高中学校在市定体艺特长生最低控 制线的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本校体艺特长生文化录取分数线。

为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加快高水平运动员引进培养,市 体育局和市教育局继续批准萍乡市体校与萍乡三中、安源中学合 作招收高水平体育运动员。招生范围为:初中阶段参加江西省运 动会和江西省青少年锦标赛获得单项前三名、团体项目前四名的 运动员;在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的运动员;根据我市体 育运动项目需要市体育局从外省引进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 单列,文化成绩不限。

统招生录取:根据重点高中的招生范围,先录取统招计划, 再录取均衡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为推进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我市今年继续将优质普通高中的统招计划按不低于 70%的比例,进行均衡招生。若有学校在划定的均衡招生最低录 取控制线上仍未完成下达的均衡招生计划,县区教育考试机构将 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内对所有未录取的符合均衡招生资格的本县区 考生重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萍乡中学录取: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计划、学考成绩和志 愿排序,进行统招录取和均衡招生录取。

萍乡三中录取: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计划、学考成绩和志 愿排序,先在第一批次志愿中择优录取,若有剩余计划再对第二 批次志愿按分数排序择优录取,直至计划完成。

县区重点高中录取:由市教育考试中心根据计划、学考成绩 和志愿排序,进行统招录取和均衡招生录取。

一般高中和民办高中录取:由各县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制定, 市教育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录取。凡达到统招分数线的考生,经资 格审查合格,均应录取;如统招分数线上生源不足,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降分录取(不得低于全市统一划定的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直至完成统招计划。根据《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43 号)精神,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一视同仁,未经 省教育厅批准不得跨省、市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 他学校录取的学生,普通高中应严格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招 生计划、范围、标准、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含 民办)录取未在江西参加初中学考的学生。

具有萍乡户籍的外地初三毕业学生要回萍就读普通高中,必 须回萍报名参加江西省初中学考,或升入当地普通高中取得高中 学籍后按高中转学流程办理手续(高中转学必须符合同城不转, 同级互转原则)。

在我市参加了初中学考的考生如需返回户籍所在地普通高中 就读,须提供考生当地户籍证明或当地高中具有跨省市招生资格 批准文件。

各批次录取工作完成后,市教育考试中心提供各校招收新生 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将招生结果导入全省高中阶段学校 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开学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审核高中学籍。普 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电子化管理平台提供的录 取库数据来建立高一新生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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