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6-26 9:20:13
2022年铜陵市市区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方案
一、定向分配指标的范围和办法
1.定向招生指标的分配范围
市区省级示范高中为市一中、市三中、铜陵中学。市区定向分配的招生指标为市一中、市三中、铜陵中学招生计划。
2.定向招生指标分配的办法
定向分配到市区初中的指标数按省级示范高中市一中招生计划965人,市三中575人、铜陵中学850人(不含自主招生、国际班、中澳班)的80%计算,确定市一中、市三中、铜陵中学在市区定向分配的指标分别为772名、460名、680名。定向招生指标的分配原则,根据各校(单位)参加市区2022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初三应届在籍具备享受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资格学生数的比例确定。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及我市实际,市区户籍、在外地初中学校就读、在市教体局考试院社会考生报名点报名的考生以及从外地市初中学校转入市区初中学校就读且为市区户籍的考生,作为一个单位参与定向指标分配。
二、定向分配指标的录取办法
1.分配指标的录取纳入省示范高中录取工作统一进行,在第一批统招部分录取完成后进行。市教体局按分配到各校(单位)的定向招生指标数,在考生的音乐、美术和信息技术均达到规定要求后,根据考生的成绩和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学校(单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同时录取,超出部分不占原计划的指标数。
2.有下列情形的不享受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
根据省教育厅2012年3月下发的《安徽省贯彻<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八条措施>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2012年秋季后入学的初一学生,只有在学籍所在初中学校实际就读满三年,中考时方可享受该校的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享受该校省示范高中的定向指标。
(1)市区初中学校互转的考生;
(2)非市区户籍(含枞阳县户籍),从外地市初中转入市区初中的考生;
(3)在市区初中补建学籍考生;
(4)在籍不在校的考生;
(5)在校不在籍的考生;
(6)往届初中毕业生。
三、市区、枞阳县省级示范高中统筹招生工作
2022年是我市完成市区三年普通高中招生过渡的第一年,今年郊区所有初中学校(含原周潭中学初中部、原二十中初中部、原二十一中初中部)毕业生统一参加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市教体局根据各县区参加中考人数和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资格审核情况,将市区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总数分配至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再根据区内各初中学校享受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标人数的比例二次分配至各初中学校。市直初中学校省示范高中定向招生指标依然由市教体局统筹分配至市直各校。
各教育主管部门应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制定辖区内普通高中定向指标分配方案并报市教体局备案,确保今年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有序稳定。
四、监督检查
为保证省级示范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在招生录取时,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录取工作,并设立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282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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