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11/19 20:26:23
岫岩满族自治县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录取方案
根据鞍山市教育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岫岩满族自治县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及录取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为确保省示范性高中班额不超过45人、一般高中班额不超过50人,2023年我县三所高中计划招生共2190人。其中,岫岩高级中学800人(竞争90人,指标到校710人),岫岩第二高级中学695人(含男田径特长生10人),岫岩第三高级中学695人(含男田径特长生10人,男足球特长生14人)。
二、录取方案
(一)录取原则
1、先省示范性高中,后一般高中、民办高中的原则。
2、省示范性高中先竞争后指标到校的原则。
3、按照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4、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考生总成绩分数并列情况,先按照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由高到低录取,如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之和相同,再依次按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单科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体育特长生录取办法见《2023年岫岩满族自治县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
(二)志愿设置
普通高中志愿设置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示范性高中志愿,设置1个志愿,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岫岩高级中学志愿。
第二批次:体育特长生志愿设置按《2023年岫岩满族自治县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批次:一般高中志愿,设置2个平行志愿,岫岩第二高级中学、岫岩第三高级中学,即分数优先,参考志愿的录取方式。
(三)录取批次
1、示范性高中录取
(1)实行前90名竞争的计划。根据中考总分及名次,将全县考生的前90名考生按竞争计划进行录取。
(2)继续实行指标到校制度。从全县中考总分第91名始,总计710名考生按指标到校的分配标准及原则,分配名额到各校。指标到校名额达到88.75%,指标到校设置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的70%(560分)。指标到校达不到560分的,收回指标到校名额,从剩余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体育特长生录取
由体卫艺科根据《2023年岫岩满族自治县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办法》,进行录取,共录取男田径特长生20人,男足球特长生14人。
3、一般高中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即分数优先,参考志愿方式录取。
4、民办高中补录
民办高中录取结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出现学位剩余,可面向未被录取学生开展补录,民办高中在全市范围内补录。补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筹,实施属地化管理,各地同时进行,高中各校(含民办高中)不允许自行补录。具体补录时间和办法,根据录取结果另行通知。
5、优待政策录取
继续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和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
三、几点要求
1、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县参加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享受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资格的考生是指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且学籍满两年以上(含初三)的考生。但未在所在学校连续就读且学籍满两年以上的考生只享受竞争计划,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
2、根据省教育厅规定,从2020年起外地市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不允许招录在我县参加中考的学生。被我县各高中录取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普通高中入学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开学前办理好第二代身份证。高中各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高一年级上学期不允许转学。被我县普通高中录取并建立学籍的学生转入外地市就读需要按学籍管理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3、做好省市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衔接工作。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21〕49号)要求,2024年起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全省统一命题,总分为790分,我县省示范性高中以我县省示范性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40%所居名次的分数为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4.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5.夯实招生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各初中校长作为中考录取的第一责任人,要从对学生负责的高度,增强责任感,科学部署,依规宣传。实行考务及相关人员责任追究制,各校考务人员及与中考招生相关的学校管理人员,应该掌握招生政策,吃透招生文件,严禁虚假宣传,有偿宣传,如果因工作失误造成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附件1:2023年岫岩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名额分配表
附件2:鞍山市民办高中招生计划
岫岩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1:
2023年岫岩示范性高中指标到校名额分配表
学校 名额 学校 名额
牧牛中学 19 石灰窑中学 29
三家子中学 21 前营中学 18
药山中学 17 龙潭中学 20
石庙子中学 17 新甸中学 31
清凉山中学 17 兴隆中学 33
黄花甸中学 31 雅河中学 22
大房身中学 17 杨家堡中学 10
朝阳中学 13 洋河中学 14
大营子中学 20 岭沟中学 7
红旗中学 13 哨子河中学 11
苏子沟中学 23 金矿学校 3
偏岭中学 53 岫岩一中 100
哈达碑中学 44 满族中学 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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