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隆安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23/12/26 8:58:00

2023年隆安县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普通高中实行“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

(一)报名

2022年7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在规定报名的时间内,考生凭准考证到招生学校开设的报名点报名。

(二)查询

报名开始前,县中招办、高中学校提前公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方案、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学校简介、考生须知等信息,并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提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组合情况统计查询等服务,便于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普通高中报名的方法。在报名规定时段内,县中招办将实时发布各普通高中当前的报名和录取信息,考生可向县内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学校报名。

(三)录取

1.录取依据

(1)学业成绩,即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总成绩等级和各科笔试成绩等级。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

(3)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

2.录取类别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按招生录取类别主要分为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本县户籍考生可同时报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非本县户籍考生只能报读指导性计划。

3.录取原则

按以下优先程序依次录取:

(1)综合素质评价为C等级以下(含C等级)或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未达标者,不能被隆安中学录取。

(2)在指令性计划中,若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一科D或E者,不能被隆安中学本部录取。

(3)在指导性计划中,若考生单科学业成绩出现一科E者,不能被隆安中学录取。

(4)在各批次录取时间段中,各招生学校先按照报名考生总成绩等级进行排序,在考生总成绩等级相同的前提下,按照考生单科学业成绩中最高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若两名考生最高等级的数量相等,则按照次一等级的数量由多到少的顺序排序录取;依次类推。

(5)报考同一所学校的考生,若成绩各等级的数量完全相等,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和历史的科目排列先后顺序,对单科等级高的考生依次录取。

(6)为提高报名录取效率,隆安中学限定录取最低总成绩,各普通高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按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隆安中学(校本部)录取最低总成绩为A等级以上(含A等级)。隆安中学震东校区、宝塔校区指令性计划(包括特长生)和指导性计划录取最低总成绩为C等以上(含C等)

4.特长生录取

拟招收特长生的公办普通高中负责制订本校特长生招生方案,招生方案报县中招办审核后即可自行组织招录。特长生招生学校要做好宣传、组织和管理工作,特长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校指令性招生计划人数的5%。

如考生在体现个性发展的艺术、体育、科技等方面有突出的特长,可由考生本人将初中三年来所获市级以上奖励的情况,向相应的招生学校申报。招生学校审核考生信息后,根据特长生录取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正的测试和公示,拟录取名单报市中招办备案后即可正式录取。特长生考试录取过程中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5.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隆安中学指令性计划定向生名额录取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使更多的初中学校都有学生能升入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隆安中学就读。隆安中学用指令性指标50%的招生名额按向到各初中学校进行招生(定向分配的具体比例和名额分配另行制定)。

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通过现场报名直接录取。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持准考证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未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中毕业(结业)生可持初中毕业(结业)证书或学生手册到中等职业学校报名。现场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30日。

三、其他

(一)严格规范各项优待政策

根据自治区有关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对符合我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女孩考生,经有关部门核查认定后,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总分加入5分后一并转换为总成绩等级(加分资格的具体核查认定办法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他符合教育优待政策的各类人员子女(如驻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南宁市有关政策给予教育优待。

(二)严格国际班招生管理

举办国际班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普通高中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办法(试行)》(桂教规范〔2014〕8号)、《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暂行办法》(南教〔2012〕3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宁市高中阶段学校国际课程实验班管理的通知》(南教基教〔2012〕115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国际班办学行为,国际班学生实行独立编班,就读期间国际班学生不得转入本校普通班级。国际班录取最低总成绩为B+以上(含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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