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德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更新时间:2024/3/8 13:18:41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录取批次
普通高中招生分批次进行。自主招生(含体艺类)和宁德市民族中学向全市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作为提前批录取。原则上,省一级达标高中为第一批次录取,依次按统招生、定向生顺序进行;省二级达标高中为第二批次录取;省三级达标高中、非达标高中和综合高中班为第三批次录取。个别县(市、区)需要调整录取批次和录取办法,应上报方案经我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分批次录取学校投档等级要求

1.第一批次学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投档等级要求: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实验操作考试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和生物等7个学科等级至少有5科达到C级(含C级)以上,允许2科为D级。

2.第二批次学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投档等级要求: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良以上(含良)、实验操作考试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和生物等7个学科等级均需达到D级以上(含D级)。

3.第三批次学校招生投档等级要求:综合素质等级评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实验操作考试合格、学校考查科目合格,其他学科等级不做要求。

4.需调整等级要求的县(市、区),调整方案经当地招委会研究决定,并报我局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录取办法

录取办法分成两种方式,一是提前批录取以梯度志愿投档,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依据考生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二是批次录取以平行志愿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先按“录取总分”高低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志愿顺序检索考生是否符合学校的招生条件后投档。

1.自主招生录取办法

实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学科(含体艺)特长、创新潜质的考生,旨在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考生的发展需要。

(1)自主招生录取的批次:自主招生实行提前批录取。

(2)自主招生办法:我局根据高中多样化发展规划目标加强统筹,各县(市、区)要合理确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时间,严格规范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严格审批学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特色创建目标任务、基础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围和人数、招生办法等),并及时将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方案汇总报送我局,经审定批准后方可实施。不得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自主招生比例严格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的10%以内;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样化发展改革实验校,可适当放宽至15%左右(但不超过100人)。自主招生学校素质测试时间应为中考后进行,实施自主招生过程中,要重视招收农村学校考生和贫困家庭子女。实施自主招生的学校原则上为省一级、二级达标高中。各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

(3)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体艺类自主招生控制线,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普高最低控制线,对于符合《宁德市体育局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市体〔2022〕80号)规定的升学保障对象的考生,经当地招委会研究可适当降分录取,降分录取情况报我局备案。其他类自主招生控制线,应不低于中考录取总分(不含政策照顾分)的70%。自主招生投档等级要求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设定。

2.第一批次学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志愿填报要求和录取办法

(1)志愿填报要求

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高)设若干个志愿,均为平行志愿,但报考当地一中仅在第一志愿填报(定向生志愿要求见附件1),其他志愿栏不予填报,填报其他学校不受限制。

(2)录取办法

在符合投档等级要求的考生中,按下列顺序录取:一是按当地一中招生计划数(扣除自主招生数后)先录取统招生再录取定向生:二是其他第一批次录取学校招生计划数(扣除自主招生数后)投档,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先按“录取总分”高低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投档位次,根据考生的投档位次,按志愿顺序轮转投档录取,但不低于当年当地普高最低投档控制线。

在“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投档位次:(1)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2)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3)A等级学科多的考生;(4)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5)物理和化学换算总分高的考生;(6)语文和数学总分高的考生;(7)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第一批次学校的各地一中继续招收定向生,招生办法按《2024年优质高中面向初中招收定向生方案》执行(附件1)。

3.第二、三批次高中学校的录取办法参照第一批次学校招生办法。

4.宁德市民族中学录取办法

为支持民族教育的发展,宁德市民族中学向全市招生少数民族考生260名,全部纳入提前批录取,投档等级按第一批次学校等级要求执行;余下招生计划面向福安市招生。

(四)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民办学校具体招生办法及要求,以我局对各民办校2024年招生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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