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萧山区高中招生录取办法规定

更新时间:2024/4/10 13:23:45

招生录取

01
原则与条件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生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等作为前置条件,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采用“平行志愿——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02
程序与步骤

 


1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职高“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为杭州大市统一录取,具体操作办法另行通知)、五中“行知班”、体育特长生、普高特长班录取;

第二阶段:第一批次(定向分配)录取、第二批次(普高)录取、第三批次(区内职高、技校、中专、列入市局统一分配的学校)录取、第四批次(区外职高、技校、中专)录取。

2
各类高中招生第一阶段的所有志愿在学业水平考试前完成填报(考生报名参加第一阶段各类测试且成绩合格,即视作已完成志愿填报)。第二阶段四个批次的志愿,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揭晓后一次填报完毕。其中,第二阶段第一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第二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主城区面向萧山招生的学校(含杭二中钱江学校共9所)中只能选报2所;第三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第四批次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具体填报时间另行通知。

03
定向分配录取

 


1
定向分配名额确定。萧中、二中、三中、五中、杭二中钱江学校(面向萧山区)各校招生计划总数的60%名额,按毕业生人数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2
特殊类型招生(五中“行知班”、上述五校的体育特长生和特长班)指标不列入定向分配名额。

3
定向分配录取时,如有初中学校未能用完所分配的指标,则划归到第二批次的招生计划中。

04
招生录取前置条件
1
在第一批次(一级重高定向分配)录取时,享受分配政策优惠录取的学生,其中考总分需达到定向分配录取控制分(定向分配录取控制分的设定标准为萧中、二中、三中、五中、杭二中钱江学校5所学校计划录取总人数120%的名次所对应的分数),并同时满足初二、初三两个学年都具有本校学籍且在本校就读的条件。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2026年起,在同一初中学校(校区)在籍在读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方可参与定向分配招生,中途转学的学生不得参与定向分配招生。

2
初三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作为中招录取的前置条件。凡要求升学的考生,其6项评定需获得4个P等及以上,其中报考除中本一体化及第三批、第四批以外的考生,其6项评定需获得3个A等和3个P等及以上。

3
本区户籍及父母一方持有效的《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书》和华(归)侨子女、港、澳、台籍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各类高中。

4
非本区户籍的考生,须在本区初中连续就读满三年(拥有我区连续三年初中学籍)即可填报全部批次的志愿。不满足该条件的只可填报第二批次中的民办普高及第三、四批次的志愿。

5
往届初中毕业生只允许报考第二批次中的民办普高及第三、四批次的志愿(非萧山户籍往届生必须在萧山区毕业)。

6
普通高中(含特长班,但不包括体育特长生)录取的中考总分须在400分以上。

7
省一级重高录取时,参加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查的考生,实验操作考查成绩须合格。

05
招生录取操作序列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操作序列为:职高“中本一体化”专业招生录取、五中“行知班”招生录取、体育特长生录取、普高特长班录取、第一批次录取、第二批次录取、第三批次录取、第四批次录取。凡被前一序列录取的考生,其余所填报的志愿自动失效。

06
特长班(生)报考事项
报考特长班(生)的考生需参加特长测试。报考普高特长班的学生可选报1个特长班,报考区教育局直属高中及杭二中钱江学校的体育特长生,可根据自身特长确定1个体育特长专项,选报1~4个学校。其报名和测试在5月完成,具体根据各招生学校《招生简章》上的时间要求。特长班(生)招生办法详见附件2。

07
普通中专志愿填报
普通中专的成绩计分方式和录取办法请参阅杭州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2024年杭州市各类普通中专招生手册》。

08
末位同分投档次序
录取时,如招生学校在录取时出现末位同分且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末位同分者按以下规则确定投档的先后次序:

1
中考总分中语、数、英三科合计得分高的考生;

2
中考总分中语文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3
中考总分中数学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4
中考总分中英语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5
中考总分中科学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6
中考总分中社会成绩得分高的考生。

萧山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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