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4/10 14:19:20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要求,为全面深化高中招生制度改革,促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秩序,做好我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继续坚持招生计划“指标到校”的原则,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将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用好保定市“中考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中考平台”),普通高中录取一律依托“中考平台”实施公民同步招生。
二、招生计划
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编制,统筹考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职协调发展,根据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办学规模、初中毕业生数量、上年度招生计划完成率等情况,确定各县(市、区)辖区高中段学校指导性招生计划,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将计划下达至辖区各高中段学校。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比例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0%。
三、招生范围
(一)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各县(市)和清苑区、徐水区、满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原则上在本行政区域内招生。
保定一中、保定二中、保定三中、保定外国语学校、保定七中(文化生)、保定田家炳中学、保定中学、保定白沟新城第一中学面向莲池区、竞秀区、高新区、白沟新城招生。保定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保定中学男子足球队、保定七中艺体生面向全市招生,保定一中女子足球队面向全省招生。
(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我市各县(市、区)招生。
(三)除省教育厅明确规定的可在全省范围内招生的学校外,其他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跨市域招生。
四、招生录取
(一)招生方式
2024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将通过“中考平台”实施全市中考招生信息发布、计划公示、中考报名、志愿填报、录取结果查询等工作。“中考平台”录取结果将作为各普通高中学校学籍注册的唯一依据。
(二)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以学生的中考志愿和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为依据。艺体生按照考生中考志愿和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三)志愿设置
1.主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共设三个批次志愿、两次征集志愿,依次进行。
提前批志愿:省级示范性高中艺体生、保定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设置1个志愿。
第一批志愿:省级示范性高中(文化生)。
A段: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设置2个平行志愿;
B段: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设置1个志愿;附设“是否服从调剂”选项,服从调剂栏目中设5个平行志愿;
C段:民办省级示范高中(文化生),设置1个志愿。
第二批志愿:一般普通高中招生和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A段:公办一般普通高中(含艺体生)招生,设置艺体生1个志愿,文化生1个志愿;
B段:民办一般普通高中(含艺体生)招生,设置艺体生1个志愿,文化生5个平行志愿;
C段:民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设置1个志愿。
征集志愿:在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和第二批次B段招生结束时,分别组织开展征集志愿录取工作。
2.县属公办普通高中。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参照上述规定,制定县属公办普通高中志愿设定的具体办法。要将县属公办普通高中招生与全市民办普通高中、职普融通班招生统筹考虑、平等对待,确保志愿设置的科学合理,满足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工作需求。
(四)志愿填报
考生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可在不同录取批次按规定填报一个志愿或多个平行志愿。考生应根据中考招生政策和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习潜质、中考成绩等因素,填报适合自己的升学志愿。志愿填报结束后,不得变更。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和教师,应尊重学生填报志愿的权利,不能强迫学生填报指定志愿。考生被其所填报志愿的学校录取,应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再录取该考生。
(五)录取方法
1.划定统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各高中学校统招生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考试分数,划定统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低于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能录取为统招生。
2.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考报名人数,按一定比例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3.按照志愿设置顺序依次录取。全市中考录取工作,全程依托“中考平台”按照志愿设置顺序依次进行。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负责县属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主城区、白沟新城公办普通高中和全市民办普通高中由市教育考试院按照志愿设置顺序依次录取。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需填报征集志愿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主城区、白沟新城初中入学时的片外生、有转学经历或未在指定初中学校就读的学生,报考第一批次B段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生录取时,按中考成绩扣减50分后录取,报考其他批次(段)不再扣减。
4.小语种招生录取方法:河北保定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面向全市招生,考生须登录“中考平台”在提前批次志愿中填报河北保定外国语学校小语种班。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依托“中考平台”统一组织,考生的中考总分原则上应位列全市前10%之后、40%之前且英语成绩不高于80分。录取时,将按扣除英语成绩后的分数由高到低排序录取。
5.艺体生招生录取方法:艺体生招生录取由市教育考试院依托“中考平台”统一组织。计划招收艺体生的普通高中学校,须提前制定艺体生招生的工作方案并报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明确招生计划、专业测试办法、录取原则等相关内容。中考结束后、考试成绩公布前,学校可组织专业测试,测试过程应全程录像。专业测试结束后及时公布专业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学校不得自行组织选拔性文化考试,录取的艺体生为已公布的专业测试合格、中考考试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且填报志愿的学生,高水平运动员、高水平艺术团或运动队成员中考考试成绩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40%,录取结果将通过“中考平台”予以公示。
6.民办高中自主招生录取方法:依托“中考平台”,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进行自主招生。招生学校依照本校办学特色和考生特质等,从市教育考试院推送的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中自主选择招收考生,招生录取名单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到“中考平台”。民办高中如果减少或者放弃自主招生计划,需提前向市教育考试院报备,调整的自主招生计划将并入统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录取“中考平台”上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保定中考

中考信息不断变化,91中考网www.91post.com提供的中考资讯、成绩查询、分数线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教育部门的信息为准!

Copyright 版权所有

91中考网 粤ICP备1003378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