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龙岩市普通高中计划管理和录取规定

更新时间:2024/4/10 16:34:28

普通高中计划管理和录取规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好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编报和管理工作,所有高中阶段学校须严格按照龙岩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各类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应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相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应根据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普通高中各批次录取花名册和教育行政相关业务职能部门提供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录取花名册对新生进行注册和建立学籍档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认真做好本县(市、区)普通高中的录取工作,坚决杜绝违规跨市、县(市、区)录取及其他违规招生行为。
(一)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管理
1.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龙岩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编报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报龙岩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2.省一级达标高中的统招计划总数扣除自主招生、定向生招生计划后,其余计划为普通生计划,普通生计划统一面向本县(市、区)招收考生。
3.从省一级达标高中的招生计划中,划出计划总数的60%(2025年70%)作为定向生招生计划,直接定向分配到本县(市、区)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和九年、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下同),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进行分校录取。名额分配原则上按2021年各县(市、区)教育局核定该校的七年级招生计划比例分配。若参加中考报名人数少于2021年招生计划的,以实际报考人数为基数进行核算;若超过2021年招生计划的,按核定计划数为基数进行核算。定向生名额只用于录取本地初级中学的在籍直升生(即学籍在本校且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含军队转业干部在待安置期间(以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子女首次转学到部队(或安置地)所在考区的初中学校连续就读至毕业,在定向生资格认定时,视同该校在籍直升生,具有定向生资格。定向生录取时,分配到初中学校定向生计划未完成的,剩余的定向生计划不得调整为普通生计划录取。
4.龙岩一中提前批面向新罗区以外的六县(市、区)招收90名考生。提前批招生名额分配如下:永定区20名、上杭县16名、武平县12名、长汀县19名、连城县12名、漳平市11名。若龙岩一中提前批分县(市、区)招生计划未完成,余下的计划不作调整。
5.省一级达标高中面向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自主招生的名额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含5%,其中艺术、体育学科比例合计不超过2%);省示范性高中学校(含省示范性高中建设学校)、省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不含龙岩市高级中学)自主招生的名额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含10%),但不得超过100人(其中艺术、体育学科比例合计不超过2%)。民办高中面向本校自主招生的名额控制在该校总招生计划数的5%以内(含5%)。有办学特色的公办非一级达标高中面向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仅开展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本校或考区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总数(不含市属学校高中招生计划数)的2%以内(含2%),可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龙岩市高级中学(省高中课程改革基地校)美术、音乐学科分别面向各县(市、区)自主招生,美术、音乐学科自主招生总名额控制在本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3%以内(含13%),若分县(市、区)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余下的计划用于招收新罗区符合美术、音乐学科自主招生条件的考生。为了支持永定区创建全省篮球项目特色区工作,同意永定区在二级及以上达标高中选择1所学校面向本区开展体育学科篮球项目自主招生,招生名额控制在该校当年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含10%)。各类公办、民办高中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剩余计划转入第一批次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和网上统一录取。
(二)普通高中录取的最低分数线规定
1.普通高中录取的投档总分最低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430分(民办学校380分),如生源不足,经县(市、区)招委会研究并申请,龙岩市教育局批准,可在符合等级要求的考生中进行降分录取。
2.一级达标高中的定向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降80分以内按所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名额进行录取,若下降80分后,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仍没有定向生源的,可降至普通高中最低分数线择优录取1名有定向生资格的考生。
3.省一级达标高中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投档总分600分以上,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投档总分480分以上;其他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下同)自主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控制在普通高中投档总分最低分数线以上。
(三)各类普通高中新生录取的主要条件
新生录取的主要条件包括: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全省统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及体育与健康等10个科目的成绩等级:省一级达标高中达10D以上(含10D),其他高中达9D1E以上(含9D1E);投档总分在最低分数线以上;市、县(市、区)、学校统一考试(含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英语口语)成绩合格。以上条件与投档总分、考生志愿相结合。
应届初中毕业生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科目的等级要求:省一级达标高中三个科目实验操作成绩均达C级及以上,其他高中三个科目实验操作成绩均达D级及以上。
(四)各类普通高中学校的招生录取办法
1.提前批次投档录取办法
龙岩一中面向新罗区以外六县(市、区)择优录取有填报龙岩一中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录取的投档总分不得低于新罗区投档总分第200名考生的分数(以下简称提前批控制线)。录取考生时,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县(市、区)的招生计划数分别录取志愿考生。
2.第一批次投档录取办法
(1)第一批次各类公办、民办高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录取时,投档总分高的考生先投档,录取时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一次性依次检索所有志愿并录取;
(2)有定向生招生计划的省一级达标高中,先录取普通生后录取定向生,录取过程中,根据普通生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及志愿情况确定普通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省一级达标高中定向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规定,分校录取有该达标高中志愿且符合普通高中录取条件的定向生。
3.第二批次投档录取办法
民办高中在第一批次没有完成招生计划,进行第二批次录取[限民办高中学校所在地考区以外的本市其他县(市、区)考区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顺序的原则,投档录取时,投档总分高的考生先投档,录取时按考生所填报的志愿顺序一次性依次检索所有志愿并录取。
4.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1)省一级达标高中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参加省一级达标高中非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的学生须具有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创新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即:
①初中阶段某一门基础学科参加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经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组织)的基础学科素养竞赛中获得县(市、区)二等奖及以上,其中信息技术竞赛奖须为中国计算机学会或福建省计算机学会举办且获得省二等奖及以上。
②在九年级期间参加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由省一级达标高中自行主办的学科素养夏令营或冬令营,综合成绩获得前50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艺术、体育学科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参加省一级达标高中体育学科自主招生的学生,需在初中阶段获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比赛个人项目前3名或集体(团体)项目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团体)项目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报体育学科自主招生项目须与获奖项目一致。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选报自主招生学校确定的任意一项体育项目参加学校的自主招生。
参加其他达标高中体育学科自主招生的学生,需在初中阶段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与体育行政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或集体(团体)项目三等奖及以上的初中应届毕业生,选报体育学科自主招生项目须与获奖项目一致。初中阶段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资格的学生,可选报自主招生学校确定的任意一项体育项目参加学校的自主招生。
参加达标高中艺术类学科自主招生的学生,需在初中阶段获得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艺术比赛个人或集体(团体)项目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得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或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艺术比赛个人或集体(团体)项目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选报艺术类学科自主招生项目须与获奖项目一致。
5.自主招生工作相关要求
各类公办、民办自主招生学校必须具备特色办学基础和相关基础保障能力。在自主招生选拔时,要全面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考查学生体质健康和心理素质等情况,严禁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标准,要特别注重选拔数学等基础学科拔尖的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遵循公平公正基本原则,“一校一策”督促指导学校完善自主招生工作细则;艺术、体育类各考区内的同一项目不同学校的自主招生专业考试(测试)时间由考区统一协调,不得安排在同一天(专业测试由考区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除外)。各高中学校制定的自主招生方案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龙岩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龙岩一中、龙岩市高级中学报龙岩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并在中考前1个月向社会公布。
考生只能从自主招生学校确定的招生学科中限选报一门学科(或项目)参加自主招生,其中非艺术、体育学科只能选报一所自主招生学校。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学生必须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已被各类公办、民办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各批次的录取。
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应按综合分(投档总分与专业分各占一定比例之和)择优录取。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类公办、民办高中学校应严格执行经龙岩市教育局批准的自主招生方案,在中考后,提前批录取前开展并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严禁在中考前开展自主招生录取(艺术、体育学科的专业素养考核可以在中考前完成),严禁超计划或调整学科间计划招生。
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要求由龙岩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6.各类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安排
提前批、第二批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招考办负责;第一批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按考区由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各类公办、民办高中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由招生学校按照经批准公布后的招生方案规定自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名单提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录取,批准录取的自主招生名单(含电子版)应于中考成绩公布当天17:00前送一份到本级招生考试机构,以确保各批次招生录取工作如期、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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