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4/13 20:13:44
(一)原则和依据
1. 原则: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
2. 依据:高中招生考试成绩(含加分)、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综合评语。
(二)招生录取批次
各类高中招生录取工作按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以下简称“中本一体化招生”)、科技创新班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其他特长生招生和集中统一招生五个阶段的顺序依次进行。前一阶段录取的考生在后续阶段所填的志愿自动失效。
1.中本一体化招生
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完成。市教育局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中职与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在全市统一的中本一体化招生录取平台,统筹招生管理,在中考后其他各批次招生录取前完成录取。
2.科技创新班招生
仅限参加相应素养能力评估测试者填报,按考核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考核总分为100分,由素养能力评估测试成绩和中考成绩(不含加分)按7:3折算而成。
3.名额分配招生
招生学校为富阳中学、富阳二中、新登中学、杭二富春学校(面向富阳计划),4所学校的名额分配招生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数的60%。具有名额分配生资格的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招生学校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逐校进行录取。
4.其他特长生招生
仅限参加相应专业课测试并且成绩合格者填报,特招类按专业分、普招类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中考成绩设定最低录取要求。综合分总分为660分,由特长分和中考成绩(含加分)按一定比例折算而成。各类特长生实际录取未达到计划数时,不足的名额在该校普通类招生中补足。
5.集中统一招生
特长生招生录取结束后进行集中统一招生。集中统一招生按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共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普通高中招生(包括富阳区内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和杭州主城区实施双向等额招生的普通高中的招生)。
第二批:区内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招生;经区教育局同意在本区招生的区外技校招生;经市教育局备案可在本区招生的区外民办普通高中、区外中专的招生。(区外中专招生具体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由市教育考试院另发)
第三批:第一批、第二批招生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纳入第三批招生。
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在《关于2024年杭州市富阳区各类高中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另发)中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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