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4/27 15:38:30
为做好丽水市直属高中阶段学校2024年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24〕28号)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工作环节,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要有利于深化高中课程改革,鼓励市直各高中阶段学校走特色化、多样化的发展之路;要有利于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促进市区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二、招生对象
在莲都区参加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下同)的初中毕业生(含市直属学校初中毕业生,下同)。其他招生对象按相关文件执行。
三、招生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含综合素质评价和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尊重志愿、适者录取的原则。
1.严格招生计划。各高中阶段学校必须按照丽水市教育局等部门下达的丽水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原则上不得超计划招生,需超计划招生的,应报市教育局批准同意,否则,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将不得注册学籍,并严肃整改。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分类办学促进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丽教基〔2019〕4号)精神,创新计划未完成的调整为普通生计划。其他计划需调整的,必须严格按有关程序执行。
2.遵循志愿录取。莲都区所有考生都享有默认填报丽水中学的志愿。除丽水中学和特殊类型(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等)招生以外的其他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均须由考生自主在统一招生平台选择填报志愿,没有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考生必须于7月2日9︰00至7月4日17︰00登录丽水市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填报志愿。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丽水市文元高级中学、丽水莲城书院、丽水吉时雨中学、丽水市华侨高级中学、丽水旅游学校、丽水市技工学校、丽水技师学院、丽水市山海技工学校为民办学校,执行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各初中学校应告知考生,事先咨询学校收费标准后再填报志愿。
3.按照成绩排序。根据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在符合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的前提下(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要求:丽水中学要求达到2A2P及以上,其他普通高中学校要求达到4P及以上),按照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到低录取,同分的以名次号在前的先予录取[名次号排序规则:考生名次号根据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到低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单科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列,顺序为:数学,语文,英语,科学,社会]。
4.执行投档比例。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中考成绩名次号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1︰1的比例向学校投档。录取结果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时公布。
5.落实招生优惠。涉及全市的招生优惠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丽教基〔2024〕28号)执行。对填报第二段第5批学校计划志愿的农村学校考生降20分录取(具备报考所在初中学校初二、初三连续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
6.坚持统筹招生。根据《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要求将技工院校招生计划纳入中职学校招生计划的函》,同意丽水市技工学校、丽水技师学院、丽水市山海技工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统一招生政策、统一招生计划、统一招生代码、统一招生平台。三所技工院校的招生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四、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
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分三个段次,即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每个段次设若干批次,依段次、批次填报志愿和录取。被前一段次、批次录取的,不再参加后续段次、批次录取。家长务必高度重视,指导孩子严肃审慎、认真负责填报足够志愿,逾期不得补报或更改志愿。
(一)第一段
第一段包含全市统一录取的有关学校计划招生录取。由市总平台于7月6日统一完成录取。
1.第1批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计划。对象为已经报名参加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测试并通过定选考核的考生。录取办法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2.第2批市域普通高中特长生计划。对象为已经报名参加市域普通高中特长生测试并承诺自愿参与录取的考生。录取办法按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市域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有关通知执行。
3.第3批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专业(3+4)计划。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专业(3+4)计划志愿的考生。每一位考生可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学校志愿数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后于7月5日8︰30-17︰00到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录取办法按2024年丽水市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人才培养招生工作的有关实施方案执行。
4.第4批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简称市少体校)计划。对象为市少体校正式在册并经考核推荐的运动员考生。录取办法按丽水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和丽水市教育局制订的丽水市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运动学校2024年招生管理办法执行。
(二)第二段
第二段包含市直各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录取。由市总平台于7月8日前独立完成录取。
1.第1批丽水中学创新计划。录取办法按《丽水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分类办学促进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的指导意见》(丽教基〔2019〕4号)执行。
2.第2批县域普通高中特长生计划。对象为已经报名参加县域普通高中特长生测试的考生,需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录取办法按市直普通高中学校2024年县域创新型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特长生招生的有关通知执行。
3.第3批丽水中学正取生计划。对象为所有默认填报丽水中学志愿的考生。录取办法如下:
(1)普通生。根据市域普通高中特长生计划、创新计划录取后,调整确定普通生招生计划数,按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分配生。①设置丽水中学分配生城区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称最低控制分数线)。②依据莲都区中考成绩、各校分配生指标和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各校分配生录取分数线。③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各校分配生分数线的确定:城区各学校〔莲都区梅山中学、莲都区处州中学、莲都区花园学校教育集团南校区(花园学校)、莲都区花园学校教育集团北校区(括苍中学)、莲都区天宁中学、莲都外国语学校(白云校区)、莲都外国语学校(怡景校区)、丽水市实验学校、华东师范大学附属丽水学校、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丽水市文元学校、丽水吉时雨中学〕分配生分数线比最低控制分数线高10分内;农村学校(莲都区联城中学、莲都区碧湖中学、莲都区老竹民族学校、莲都区大港头学校、莲都区雅溪学校、原莲都区城中中学、丽水经济开发区中学、原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尚学校)分配生计划单列,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降30分录取分配生,仍未完成的计划在农村学校中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④具备报考所在初中学校(校区)初二、初三连续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生方可享受分配生政策。⑤原则上每一所初中学校(校区)至少录取一名分配生。
4.第4批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丽水民族高级中学)民族生计划。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丽水民族高级中学)民族生计划志愿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办法按中考成绩(总分3)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第5批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普通生计划。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丽水学院附属高级中学、丽水第二高级中学、北京师范大学丽水实验学校、丽水外国语实验学校、丽水市文元高级中学、丽水莲城书院、丽水吉时雨中学等学校普通生计划志愿的考生,最多可填报7个学校志愿。同时,有意填报丽水市华侨高级中学的三侨生须于6月12日携带相关资料到莲都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电话:2131653)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最多可填报8个学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下同)录取。
(三)第三段
第三段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内外职业学校、委托招生的技工院校)三年制专业、中高职一体化专业(3+2)、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专业(5+0)、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等计划招生录取。由市总平台于7月8日前独立完成录取。
1.第1批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计划。对象为已经报名参加丽水市职业高级中学体育特长生测试的考生。学校事先制定体育特长生招生实施方案,经市教育局同意后统一招生录取。
2.第2批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内外职业学校、委托招生的技工院校)普通生计划。对象为在统一招生平台填报第三段学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内外职业学校、委托招生的技工院校)按专业填报志愿,每一位考生最多可填报35个学校(专业)志愿,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五、组织实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统筹,切实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
2.坚持公平公正。要严格遵守省、市有关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要求,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3.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督导考核,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追究相关单位(学校)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其他
本方案由丽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丽水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2日
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政策相关问答
为方便广大考生和家长了解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与高中招生政策,现就相关问题解答如下:
问题一2024年中考有什么变化?
答:1.命题主体变化。根据省里统一安排,从2024年起,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等5门科目实行省级统一命题。
2.考试时间变化。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22~23日。社会科目考试时长由80分钟调整为100分钟。
3.科目分值变化。科学科目由原来的180分调整为160分,社会科目由原来的80分调整为100分,其他科目分值不变。
问题二社会科目采用什么考试形式?
答:根据省里统一安排,社会科目设置过渡期,我市2024年继续实施开卷考试。自2026年起,社会科目全省统一采取闭卷考试。
问题三中考成绩何时发布?
答:根据省里统一安排,2024年中考成绩将于7月2日发布。
问题四今年将实行怎样的中考优惠政策?
答:1.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和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少数民族考生,优惠5分。参照《浙江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自2027年起取消该项优惠,景宁畲族自治县可结合当地实际逐步取消。
3.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优惠5分。
4.在职在聘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市人才科技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优惠只享受一项,按就高原则执行。如遇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变化,上述优惠政策也作相应调整。
问题五中考志愿填报如何安排?
答:考生需登录丽水市教育网(http://jyj.lishui.gov.cn/),凭身份证号码或中考报名序号及密码登录中考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建议使用电脑进行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2024年7月2日9:00至7月4日17:00。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务必及时修改初始密码,并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所有考生的报考信息和志愿填报信息(含放弃填报志愿)的纸质文本需经考生和家长(监护人)进行书面确认,由初中学校报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备存。其中,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专业(3+4)计划招生在平台填报志愿后,需于7月5日8︰30-17︰00到各县(市、区)教育考试部门进行现场确认。
问题六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段次如何安排?
答: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分三个录取段次,即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
第一段包含浙江省海军青少年航空学校、市域普通高中特长生、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专业(3+4)、市少体校等计划招生录取。由市总平台于7月6日统一完成录取。
第二段包含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计划招生录取。由县(市)分平台及市总平台于7月8日前独立完成录取。
第三段包含中等职业学校(含市内外职业学校、委托招生的技工院校)三年制专业、中高职一体化专业(3+2)、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专业(5+0)、五年制学前教育专业等计划招生录取。由县(市)分平台及市总平台于7月8日前独立完成录取。
问题七 中高职“3+4”“3+2”“5+0”有什么区别?
答: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专业(3+4)、中高职一体化专业(3+2)、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专业(5+0)等统称为长学制,是职业院校培养高技能人才的不同模式。中职与应用型本科一体化专业(3+4)是中职学校联合本科院校共同培养,中职毕业后经考试合格直接升入到合作院校相应专业就读本科;中高职一体化专业(3+2)是中职学校联合高职院校共同培养,中职毕业后经考试合格直接升入到合作院校相应专业就读专科;区域中高职一体化专业(5+0)是高职院校资源下沉到中职学校共同培养,经考试合格后可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具体请查阅相关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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