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9-4-17 10:57:25
2019鄂尔多斯中考政策方案公布,具体如下:
1.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均为计分科目,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分值见附件。音乐、美术为考查科目,由旗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
(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参考,具体办法、内容执行《鄂尔多斯市2010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鄂教发〔2010〕12号)中相关规定。
2.
报名资格及方式
(一)报名资格
1.普通高中: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
(1)具有我市学籍的2019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其中,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自治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截至2019年9月1日,本人具有我市初中阶段学校学籍且连续就读满1年;家长在我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连续居住、合法职业且纳税(或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均满1年。该部分考生由其就读学校组织报名。
(2)无我市学籍,具有我市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至2019年中考报名截止日期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该部分考生到户籍所在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报名,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章的学籍表。
2.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户籍不限。
3.五年制高等职业院校:执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有关文件规定。
未毕业的初中生、高中阶段在校生不具备中考报名资格。
(二)报名方式
1.初三毕业升学考试
(1)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31日,每天7:00-22:00。
(2)网上预报名:考生本人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中考网上报名系统,录入基本信息,并打印出《考生预报名表》,符合报考条件的由所在学校(普通高中报名条件1)或街道办事处(普通高中报名条件2)签注“情况属实,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公章。
(3)信息采集与确认:考生报名期间,必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指静脉信息采集和现场照相。丢失或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公安部门办理。
2.初二生物、地理考试
(1)2019年参加初二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与本年度参加初三毕业升学考试考生的报名方式一致。
(2)参加2019年初三毕业升学考试,无我市2018年生物、地理考试成绩的考生,在参加初三毕业升学考试报名时同时报考生物、地理科目。
3.
加分政策
(一)加分条件及分值
1.报考汉语授课学校的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俄罗斯族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
2.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政联〔2012〕1号)有关规定,革命烈士、伤残军人及驻鄂尔多斯市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政策如下:
(1)驻鄂尔多斯市部队现役军人,在边防团(队)、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30分;
(2)驻鄂尔多斯市部队现役军人,在边防团(队)以外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二类艰苦边远地区或曾在上述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20分;
(3)其他驻鄂尔多斯市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
3.初中阶段参加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和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体育比赛(不包括冬夏令营等非全市范围性质的活动和比赛)获得奖励名次的考生在普通高中录取时加10分。根据《鄂尔多斯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教发〔2018〕5号) 要求,考生在2018年3月19日前获得上述体育类奖项具有中考加分资格,之后获得体育类奖项不再具有中考加分资格。
考生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加分政策,不累计加分。报考五年制高职的考生执行自治区有关规定。
(二)加分资格审核
1.符合加分条件第1条的考生由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审核,市考试中心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复核。民族认定与高考政策一致,父母均不是加分条件1中五个民族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2.符合加分条件第2、3条的考生须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ordosedu.cn)”中考专栏下载加分资格审核表,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加分材料由初中学校统一收集汇总,交由所属教育体育局审核盖章后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第2条报基础教育科审核,第3条报学校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审核。
3.加分资格审核工作截至6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各初中学校、各旗区务于6月20日前在学校、教育部门官方网站上公示享受加分考生名单,市教育体育局将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ordosedu.cn)”和“鄂尔多斯教育体育之窗”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ordosjytyj)公示相关内容,公示期为一周。
4.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一)招生类别
1.汉语授课
分为提前类、特长类和普通类(统招和分招)三种类别。
2.蒙古语授课
分为提前类、特长类和普通类(统招)三种类别。
(二)招生范围
1.汉语授课
(1)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鄂尔多斯市第二中学、鄂尔多斯市第三中学、东胜区东联现代中学、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鄂尔多斯附属学校按比例面向全市招生。2019年,上述6所学校面向属地外(东胜区、康巴什区外其他旗)合计招生人数的比例不超过2018年5所学校(鄂尔多斯市第一中学、鄂尔多斯市第二中学、鄂尔多斯市第三中学、鄂尔多斯衡水实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鄂尔多斯附属学校)面向属地外合计招生人数的比例。
(2)旗区各普通高中只能招收具有本旗区初中学校学籍或具有所在地户籍在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汉语授课各普通高中特长生可面向全市招生。
2.蒙古语授课
(1)市蒙古族中学面向全市招生。
(2)旗区各普通高中只能招收具有本旗区初中学校学籍或具有所在地户籍在市外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蒙古语授课各普通高中特长生可面向全市招生。
(4)具有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康巴什区学籍或户籍的蒙古语授课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全市范围内的蒙古语授课普通高中。具有东胜区、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康巴什区户籍但学籍不在上述旗区的蒙古语授课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现场确认考生信息时,须出具户籍证明,户籍证明提交时间截至中考报名结束。
(三)分招政策
1.分招指标的确定及分配办法
(1)计算办法
(2)实行汉语授课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60%的招生计划、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3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其招生区域初中学校的分招政策。
(3)各初中学校分招指标数按毕业年级的班数和总人数综合计算,标准班额为50人,平均班额超过50人的按50人计算,不足50人的按实际人数计算,具体数据以学籍数和中考报名数为依据。
2.分招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划定
自治区示范性、优质普通高中分招生的最低分数控制线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其统招线合理划定。
3.分招考生资格的认定
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分招政策:
(1)考生在2016年秋季入学参与我市“阳光分班”并在该学校连续就读满3年,就读期间未调班、择班,且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校一致。
(2)由于工作调动、引进人才等原因,其子女随父母由市外转入我市就读的,须在转入学校连续就读满2年,且学籍所在校和实际就读校一致。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认真核对所辖区域考生参与“阳光分班”、转学及学籍注册情况,在市教育体育局统一下发的中考报名登记表中逐一标明考生是否享受分招政策,不享受分招政策的考生要注明原因,并由本人及其家长签字确认后在校内公示一周,接受其他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公示结束后,由校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学校公章报送所属教育体育局。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复审无误后由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20日前将旗区汇总表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四)特长生招生
1.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须制定本校特长生招生简章及测试、录取办法,并于4月10日前经旗区教育体育局和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2.特长生专业课美术科目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集中测试,5月5日至10日期间完成测试。其他科目由招生学校组织实施,所属教育体育局选派专人巡视、监督。各普通高中专业课(音乐、体育)测试须于4月30日前全部完成,5月10日前将测试成绩报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未参加专业课测试和专业课测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填报特长类志愿。
(五)汉语授课加授蒙古语文考生招生
汉语授课加授蒙古语文招生考试工作中口语测试部分由市教育教学研究室负责命题和测试,准格尔旗教育体育局负责施考,市教育体育局监督实施。
(六)中考成绩公布
特长生专业课测试成绩于5月10日后陆续公布;信息技术考试,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于6月12日前公布;中考总成绩于7月12日8:00前公布。考生可通过“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ordosedu.cn)”查询。
(七)试卷复查。对中考学业考试笔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携带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所属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申请试卷复查,市教育体育局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考生的最终成绩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质和电子试卷。2018年的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不在此次复查范围之内。
(八)志愿填报与录取查询
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按照提前类、特长类、普通类的顺序进行,每个类别中的志愿均为平行志愿,考生只能填报其中一个志愿。被前一个类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后一个类别志愿的填报,即被提前类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特长类和普通类志愿的填报,被特长类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类志愿的填报。各招生类别均实行网络填报志愿、网络录取,中考网报网录系统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及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总成绩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考生须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志愿,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或志愿信息填报有误而未被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1.提前类
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6日下午14:00-15:00。7月16日18:00,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提前类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录取办法将另文通知。
2.特长类
(1)志愿填报。网报志愿时间为7月17日上午8:00-10:00。招收特长生的普通高中在专业课测试结束后,将专业课测试合格的考生成绩录入中考网报网录系统(专业课测试合格人数不得超过特长生招生人数的3倍),考生在特长类网报志愿时间段,根据各普通高中特长生录取办法,结合本人专业课成绩和中考成绩进行网上志愿填报。
(2)录取查询。7月17日12:00,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3)补报志愿。7月17日12:00,公布特长类考生录取信息及未完成特长类招生计划学校的空余计划。7月17日14:00-16:00,未被录取的特长类考生可通过中考网报网录系统补报志愿,补报志愿只进行一次。7月17日18:00,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本人补录结果。经补录后仍未完成的特长类招生计划将纳入属地内普通类统招计划中。
3.普通类
(1)志愿填报。网报志愿时间为7月18日,上午7:00-12:00,下午13:00-18:00。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分到低分,分时分段填报志愿,每个时间段为1小时。填报志愿过程中,中考网报网录系统将为考生提供本人所填报志愿的实时排名信息,考生根据本人所填报志愿计划数、实时排名信息及已填报志愿分布信息及时填报和调整志愿。每个时间段结束后公布已填报普通类志愿分布信息。具体分时分段安排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网报志愿开始前公布。
(2)录取查询。7月18日20:00,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3)补报志愿。7月18日20:00,公布普通类考生录取信息及未完成普通类统招计划学校的空余计划。7月19日9:00-10:00,未被录取的普通类考生可通过中考网报网录系统补报有空余统招计划学校的志愿,补报志愿只进行一次。7月19日12:00,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本人补录结果。
5
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
(一)中等职业学校。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中考网报网录系统填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
1.总分折算办法。我市中考汉语授课总分为740分,蒙古语授课总分为750分,为保证蒙古语授课考生兼报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的公平性,在志愿填报前,将蒙古语授课考生总成绩按照740:750进行折算,并为无其他加分项的蒙古语授课符合民族政策加分考生加10分。
2.计算公式
3.志愿填报。网报志愿时间为7月20日,上午9:00-12:00。根据考生分数由高分到低分,分时分段填报志愿,每个时间段为1小时。填报志愿过程中,中考网报网录系统将为考生提供本人所填报志愿的实时排名信息,考生根据本人所填报志愿计划数、实时排名信息及已填报志愿分布信息及时填报和调整志愿。每个时间段结束后公布已填报志愿分布信息。具体分时分段安排将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网报志愿开始前公布。
4.录取办法。中考网报网录系统将根据考生所报志愿及招生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网报过程中若出现招生计划内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末位并列排名情况时,则一起投档,并列录取。
5.录取查询。7月20日14:00,考生可通过中考录取结果查询系统查询本人录取结果。
(二)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招生录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在普通高中网报志愿与录取工作完成后进行。按照自治区要求,凡被我市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志愿填报,被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自治区五年制高职(3+2)志愿填报。请考生适时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了解有关学校、专业设置、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等内容。
6.
考务
(一)收费。根据《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延续执行中考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鄂发改费字〔2015〕91号)精神,考生需缴考务费180元。初二年级参加中考生物、地理科目的考生,考务费将于2020年中考报名时一次性收取。各地各校不得超标准收费。
(二)考点、考场设置和考场编排。各旗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设置考点,市考试中心负责编排考场。考点和考场设置要符合教育部和自治区标准化建设规范,努力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应试环境。
(三)巡视。巡视人员由市教育体育局统一选派。
7.
健全制度
(一)公示制度。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和学校根据工作职责通过多种方式公布或公示以下内容:中考工作方案,报名时间,招生计划,享受加分考生名单,不享受分招政策考生名单,特长生招生简章及测试、录取办法,中考成绩等。市教育体育局将适时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ordosedu.cn)”、“鄂尔多斯教育体育之窗”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ordosjytyj)公布或公示有关内容。
(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招生政策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及自治区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咨询服务制度。为方便考生、家长和社会了解、参与、监督中考工作,建立咨询服务制度。咨询内容、负责科室及联系电话如下:
8.
有关要求
(一)各旗区教育体育局要从实际出发,严格落实政策、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中考工作顺利实施。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局长和所辖各初中、高中学校校长是本地区、本学校中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统筹管理、具体实施中考工作。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参加考试。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务于5月10日前将所辖初中学校未参加中考报名的在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名单及其未参加原因报送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科。
(二)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分招资格认定工作,自觉维护中考政策的权威性,确保考生的合法权益。各学校要对考生及家长做好分招政策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学生配合学校顺利完成分招资格认定工作。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分招资格的,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分招资格或不予录取到普通高中的处罚,同时对考生所在学校的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理。
(三)各初中学校要建立网报志愿服务管理制度,要选派专人对考生网报志愿进行辅导,提醒各分数段的考生准时上网填报志愿。学校不得代替、诱导、强迫考生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须开放机房为考生提供网报志愿的场所,在网报志愿期间向通信企业、电力部门提出保网保电申请,保障考生顺利填报志愿。各旗区教育体育局要监督所辖初中学校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网报志愿期间要对各校网报志愿场所进行检查。
(四)各相关单位要严守招生纪律,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各普通高中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被市内其他普通高中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未参加我市中考的学生,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现象。高一新生学籍注册将以“普通高中录取库”中实际就读学生为唯一依据,剩余的招生计划将被注销。
(五)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对初中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和择业指导,加强职业教育宣传。在初三年级开设“五个一”职业指导课程,即召开一次职业教育形势报告会;举办一次职业学校优秀学子报告会;观看一次职业教育专题片;开展一次职业生涯指导讲座;参观一所职业学校。
(六)各地、各校要广泛、全面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和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我市2019年中考政策,使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简章须经所属教育体育局及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后,于4月30日前公布。
今后,我市将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招生考试指导意见的要求,稳步推进中考改革工作。中考工作未尽事宜或工作过程中上级有关部门有新政策、新要求的由中考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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