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包头中考政策方案

更新时间:2019-4-26 15:25:55

包头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基础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包头市2019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指导思想

以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有关精神为指导,本着有利于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发展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的原则,稳步推进中考改革。

基本原则

(一)坚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全市一盘棋”的原则。

(四)坚持普职统筹规划、协调发展的原则。

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

(一)领导小组

市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旗县区教育局党政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中招办),负责具体协调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中的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成员由相关科室、部门负责人组成。

办公室下设六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如下:

考务组: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负责考生报名工作,建立招生信息系统,组织学业考试卷务、考务工作;负责建立理化实验、信息技术和音乐、美术特长生考试考点信息、考场安排信息、考点布置、考试的组织与实施、成绩归档等工作。

体质测试工作组: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体卫艺科负责完成中考体育测试和音乐、美术考查方案的制定,负责中考体育免考考生的资审、按时上报及参与中考体育测试等工作。市教育考试中心负责中考体育测试的组织与实施、成绩归档等工作。

命题评卷组:市教育研究中心、市电化教育馆负责。市教育研究中心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题命制、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试题命制。命题及命题人员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相关规定,采取程序化和标准化管理,确保试题安全保密;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试题及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试题的评卷、成绩登统等工作;负责制定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说明、考试题及评分标准。市电化教育馆负责信息技术考试软件系统安装和检测,负责制定信息技术考试说明、考试题及评分标准,负责信息技术监考教师的培训。

录取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政策法规科、民教科负责。负责全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

监察组:机关纪委负责。负责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监察工作;负责对中考报名、报名信息及试卷保密、体育测试、特长生术科测试、信实考试、政策加分、考务、阅卷、招生等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和监控工作。

宣传组: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政策法规科、民教科、办公室、市电化教育馆负责。负责做好全市高中招生政策解读、宣传工作,通过编印中招资讯,通过“包头教育云平台(bt.nmgjyyun.cn)”“包头教育在线”官方微信平台、《包头教育》报等网络、纸媒以及通过校园开放日活动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长有关招生工作的问题,管理中招信息、政策解读的审核、发布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初级中等义务教育教学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制定并落实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政策,组织和指导招生工作,确保高中阶段普职比例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报名

(一)报名时间

全市统一报名时间:3月21日—3月31日,每天7:00—22:00(参加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八年级考生与毕业年级考生报名程序、报名时间相同)。

(二)报名资格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

2.地理、生物结业考试考生报名资格

(1)具有我市学籍的在校八年级学生;

(2)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3)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

3.要求

具有我市户籍在外地就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具有我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须以社会考生身份报名参加中考,且须一并参加当年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不允许分年度报考。

(三)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资审工作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的统一安排下于3月1日开始进行。

初中毕业年级学业考试报名资审:

1.有学籍考生:一是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的参加过2018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在籍初中毕业生名单为依据;二是因休学或转学等正当理由造成未参加2018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具有我市一年以上学籍的初中毕业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地旗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资格审查。凡参加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后因休学而未升学的学生,其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成绩有效,保留至该生毕业年度。

2.社会考生:一是有包头市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考生页,证明户主与考生存在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工作单位证明、初中毕业学校证明到户籍所属地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资格审查;二是有包头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须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及考生页,证明户主与考生存在监护与被监护的关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监护人工作单位证明、房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属地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资格审查。

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报名资审:

有学籍考生:一是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提供的在籍八年级学生名单(未参加过2018年组织的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为依据;二是因休学或转学等正当理由造成未参加2018年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的在籍初中毕业生须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进行资格审查。

各旗县区教育局基教科(股)负责报名资格初审,并于3月15日前将学籍学生初审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复审(社会考生审核名单可延至3月25日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将审定后的学籍花名册一式四份(社会考生花名册一式三份)盖章后,由市区两级基础教育科(股)、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学校分别持有。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据此对学生进行图像信息采集和指静脉信息采集。资审工作须在3月25日前全部完成。凡未经市中招办审核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与普通高中录取。

(四)网上报名

我市2019年中考报名工作与自治区各盟市同步,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结束后不再安排补报名工作。

1.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初中毕业生,均可由所在学校组织网上报名;本人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www.nm.zsks.cn)自行报名。

2.报名信息的采集方式分为网上采集和现场采集两部分:考生的文字信息由考生本人在网上报名时通过互联网录入方式采集。在校生的图像信息和指静脉信息采集:所在学校持审核盖章后的学籍花名册,统一组织考生,配合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在本校进行现场采集。社会考生图像信息和指静脉信息采集:由考生本人持户籍所在地基教科(股)资审合格材料到所属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现场采集。所有考生在报名期间均须持二代身份证、《考生预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丢失或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须提前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报名时不再区分报考类别(普通高中、五年制高职、中等职业学校等)。

3.各旗县区考试中心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做好中考报名的宣传、指导工作,教育考生如实填报本人各项报考信息。所有考生要认真设置报名密码,提高密码的设密标准(最少8位数且由数字和字母混合编排,如:“72C#1688”)。各学校必须严格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使每个学生都建立起密码安全意识。该密码将在后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注册和五年制高职填报志愿登录时继续使用。学生报名密码只能由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掌握,学校、教师及其他任何人员均无权掌握并控制学生的报名密码,无权更改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凡因告诉他人或泄露报名密码而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旗县区教育考试中心要健全电子档案,做好各项信息的检测,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安全、保密。初中升学考试招生报名时生成的考生号即为普通高中新生入学后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籍号。

4.各旗县区考试中心要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根据报考条件,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保考生信息准确无误。

(五)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包头市2019年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六)收费

九年级考生需缴考务费180元(包发改费字〔2017〕79号)。八年级考生,暂不收费,180元考务费将于2020年中考报名时一次性收取。缴费办法: 手机下载农行掌银App,注册绑定农行(或工行、建行、中行、交行、邮政) 储蓄卡,登录选择“生活缴费”→右下角“更多"→考试报名费→包头市2019中考报名缴费,填写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两项信息后缴费即可,详见《中考缴费流程》手册。

缴费时间:2019年4月8日—4月10日

学业考试、信实考试及体育测试

(一)命题

1.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命制《考试说明》和试题。

2.命题范围和内容不超出考试说明的要求。

3.试题充分反映课程标准对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试题内容更加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着重考查基础知识和学生在具体情景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力求达到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4.考试结束后由市中招办组织专人对试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逐步建立、完善试题评估制度。

(二)考试

1.考试科目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理科综合(物理、化学)共5卷7科,以及物理(化学)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蒙授考生加试汉语。考查科目为音乐、美术。八年级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两科一张试卷。从2021年起,汉授考生可选考蒙授语文(乙),蒙古语文(乙)试卷总分值为100分,如报考开设加授蒙古语文(乙)课程班的普通高中学校且愿意就读于蒙古语文(乙)课程班的考生即可按分值的20%折合计入总分。

2.考试形式

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

第一类:考试科目。

语文、数学、英语、文综、理综、汉语及八年级地理、生物结业考试形式均为闭卷笔试,英语学科另设听力测试。

理化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实验考试内容为初中阶段物理、化学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学生应掌握并能独立完成的实验(其中物理20个,化学8个),每名考生只做1个实验(通过抽签确定物理或化学);信息技术考试采用上机操作考试,题库自动组卷,学生答完网上提交,系统自动给分。理化实验考试考前十天内由市中招办书面通知各考点学校考试所需要的理化实验仪器、药品材料;考前1天将考试试题发放到各考点实验室,由各考点实验人员准备各试题所需要的实验仪器、药品材料。凡承担理化实验操作考试任务的考点学校,要按照通知要求配齐配足实验材料。

体育测试:按照《包头市2019年中考体质测试工作方案》规定,现场电子测试,现场给分(具体计分办法参照2017年标准执行)。

第二类: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为考查科目,按照《包头市2019年中考艺术素质考查实施方案》,由各初中学校组织。社会考生由所属旗县区教育局委托当地一所初中学校完成考查。

5.理化实验操作、信息技术考试时间及计分办法考试时间为5月22日,5月24日信息技术和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总分为20分,全部计入中考升学总分。

6.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按照市教育局《包头市2019年中考体质测试工作方案》的有关通知精神执行,分值为30分计入中考总分。考试时间为5月5日—5月20日。

(三)考务、评卷、成绩通知和试卷复查

1.考务、评卷和登分:考务由市中招办考务组统一组织,评卷和登分工作由市中招办命题评卷组统一组织。继续实行中考网上阅卷,试题和答卷分离,考生均使用统一的答题纸进行答题,提高评卷质量和效率。

2.成绩通知:信实考试成绩将于6月3日公布,笔试成绩将于7月7日公布,届时请考生按照准考证上提供的查询方式查分。

3.试卷复查

(1)考生对自己中考笔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成绩公布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提出试卷复查申请(申请方式参见准考证),市中招办考务组于考生提出申请后的1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复查结果反馈给考生。

(2)复查项目为考生答题纸与扫描图像内容是否一致,有无漏评,成绩有无漏登、漏统,不涉及试题内容。

(3)除指定工作人员外,考生本人、家长及其他人员一律不准接触纸介质和电子试卷。

(四)成绩的呈现方式

学业考试科目成绩采用实际分数呈现,音乐、美术考查科目采用等级呈现。

(五)考试成绩的使用

1.考试成绩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2.凡音乐、美术考查等级成绩为D者,自治区示范高中一律不予录取。

3.八年级地理、生物学科结业考试成绩将按照60%折算计入下一年度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成绩中。

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旗县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旗县区教育局于6月10日前组织各初中校完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一)评价内容

根据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求,结合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发展的实际,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整合成五个维度进行评价。

1.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学生道德认知行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其中包括理想信念、行为习惯、遵纪守法、勇于担当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记录学生参与团队活动、志愿服务或公益劳动的次数和持续时间。

2.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掌握以及学以致用情况。重点记录学生学习过程中对各学科的学习态度、学科优势、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劳动技术教育以及地方课程、研究性学习经历和表现情况。

3.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体育锻炼习惯、身体机能、运动技能、心理状况等。重点记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参加体育运动的经历及表现水平、体育运动特长、参加日常体育锻炼的情况。

4.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记录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等方面的表现及参加艺术活动取得的成绩、具有的特长等。

5.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创新中的情况,包括生产劳动、勤工俭学、研学旅行、参观体验与社会调查、科学探究、创造发明等。重点记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的次数、持续时间,形成的作品成果、调查报告等。

(二)评价方法与过程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为依据,以学生的过程性材料和特长表现纪录为基础组织实施。学校评价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评价结果。

(三)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分为2种:(1)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2)等级评定: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均需按要求对被评价学生做出等级评定。

(四)评价结果的使用

1.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

2.作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依据之一。

3.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条件之一。

招生录取

(一)招生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中招收有包头市学籍或包头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和有包头市户籍具有同等学力的适龄青年。自治区、包头市所属中等职业学校跨盟市、跨区招生按自治区有关文件执行。

2.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3+2”高职的招生考试由市中招办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普通高中的招生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全部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网上招生;“3+2”高职的招生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组织完成录取工作。

凡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或“3+2”高职院校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体育测试。

3.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要严格按照规定,在市、区两级中招办的统一部署下,招收所划分地区的考生。

4.经市中招办批准允许招收特长生(音乐、体育、美术)的学校,按照市中招办核准的特长生招生计划数招生。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包一中女排允许招收包头市以外的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方式(见包头市2019年自治区级示范高中和优质高中部分招生指标定向分配方案

(三)政策加分及审核认定包头市2019年中考政策性加分项目

(四)填报志愿及录取(见包头市2019年高中阶段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招生录取

(一)加强组织领导

1.牢固树立全市教育“一盘棋”的理念,确保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中统一思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2.各旗县区教育局局长和所属各初、高中校长是本地区、本单位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在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相应的旗县区中招办,全面负责本地区中考招生工作。

4.各旗县区中招办要从本地区实际出发,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资审、报名、考务、公示、招生等各项工作。要加强领导,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精心组织,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明确职责,层层把关,确保工作质量,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招生考试与录取行为

1.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暨八年级生物、地理结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旗县区教育局和学校必须充分认识中招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及时、全面、广泛地做好宣传工作,让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及规定。要做到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2.各初中学校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毕业年级要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不得提前结课。要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政绩观,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缓解因考试而对师生形成过重的心理压力,防止在籍学生流失。

3.各初中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限制本校初中毕业学生以本校名义参加中考,对劝退或强迫学生提前离校的教师、校长,一经举报查实,要在全市予以通报批评。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将把全市各初中校报名情况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

4.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未经教育局批准私自接收未办理学籍的学生、或弄虚作假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办理学籍的,一经发现,市教育局将启用问责程序,给予严肃处理。

5.各旗县区教育局和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容量。市教育局对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6.任何高中阶段学校都不得录取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坚决杜绝中等职业学校在春季违规招收未完成义务教育初中学生的不良行为。

7.各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要有全局意识、诚信意识,宣传要实事求是。学校的招生宣传内容须经市、旗县区中招办审查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和考生发布。

8.各高中学校要严肃招生纪律,严格遵守“十不准”:(1)不准以任何虚假招生广告欺骗考生和家长;(2)不准向考生或家长承诺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3)不准以任何理由诱导、强迫考生报考;(4)不准录取最低控制线下考生;(5)不准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6)不准避开市中招办擅自组织招生;(7)不准在招生工作结束后违规组织招生补录;(8)不准出现人籍分离情况;(9)不准违规招收外省市、外盟市考生;(10)不准在分班时区分统招生和分招生。以上行为一经举报查实,市中招工作领导小组将视情节轻重启用问责程序,给予严肃处理。

(三)加强监督检查

1.市中招办监察组全程监督中考招生工作。监察组要在报名结束、成绩登统完成、志愿网报完成后的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锁定备案。

2.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家长、考生的申诉、投诉,保证中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1)市中招办监督投诉电话

5174838 5155206 5177016

(2)旗县区中招办监督投诉电话

昆区教育局:5225117 5225101

青山区教育局:3106312 3106185

东河区教育局:6166069 6166070

九原区教育局:7157819 7146727

石拐区教育局:8728138 8728267

白云区教育局:8515124 8515586

土右旗教育局:8921703 8921701

固阳县教育局:8120106 8120107

达茂旗教育局:8423642 8422582

稀土高新区教育局:5305592 5311005

3.对中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非法办学、非法招生、有偿招生,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乱收费的,要追究当事人及主管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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